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4月11日至6月11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昭通市进行了巡视。2014年7月10日,省委巡视组向昭通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指出了巡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5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市委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高度重视,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整改时限,实行市委书记负总责,其他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副市长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抓好整改落实。当前,各项整改工作正在加紧推进和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关于“进一步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整改情况。市委常委班子带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及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对反腐倡廉形势的研判和任务部署上来,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一是在4月18日至19日的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研讨班后,我市积极行动,全面部署,于5月15日召开了市委常委班子第七次集中学习暨举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研讨班;二是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接受了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专题培训,并签订了“承诺书”;三是制定了《中共昭通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经市委第44次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以昭发〔2014〕14号文件正式下发。此办法在省委的总原则要求下,结合昭通实际增加了责任追究终身制等新内容;四是建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专题报告制度、责任追究报告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度以及监督检查制度;五是7月14日至23日,结合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对5个县、11个县直部门、12个乡镇、15个村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关于“进一步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要切实担负监督责任”的整改情况。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而为,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一是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及时成立纪检体制改革领导组,专门负责落实纪检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及时组织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议,专题传达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三转”的系列部署要求。二是突出主业,理顺关系。在清理议事机构方面,取消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共63个,清理后仅保留14个,为集中精力监督执纪问责奠定基础;在转变监督方式方面,今年共组织对全市安全生产监管、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煤矿转型升级、民生资金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112次,发现问题48个,纠正41个,提出监察建议63项;在突出查办案件方面,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执纪问责的核心工作,实行委局领导分片挂钩制度,推行“五级联动”信访包案制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三是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市纪委先行先试,积极而为,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昭纪发〔2014〕3号),具体明确了各级纪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应当履行“四大责任”,细列为20项责任内容;严格执行《关于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实施办法》,截止目前,组织了两次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廉工作,共12名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12名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制定《市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规定》,把任前廉政谈话作为市管领导干部任职的必经程序;坚持完善作风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今年共通报了两批1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办法的典型案例;坚持完善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严格执行《昭通市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实行总结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坚持把联系群众、帮助群众等方面情况列入党委(党组)领导干部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并书面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报告;建立纪委书记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度;目前,全市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试点范围已扩大到5个县。四是狠抓作风,强化监督。加大抗震救灾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全力投入,切实履行抗震救灾监察督查工作“五项”职能,截止目前,查处违规违纪案件4件,处理5人,受理举报投诉139件,办结134件,办结率96.40%,编印督查监察专报43期,确保了云南鲁甸6.5级地震抗震救灾各项工作的高效有序推进;抓重点,紧扣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狠抓作风建设,严肃整治大操大办、违规使用公车、会所歪风、节日歪风、办公用房、“吃空饷”和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抓典型,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分两批次组建了6个明察暗访组,重点对公款拜年、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公务用车统一标识管理、执勤执法用车使用登记备案、公车统一封存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处理了一批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取得了良好的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五是严管队伍,提升素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按照“照镜、正容、洗澡、治病”和“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严管理、严教育、严惩处,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严防“灯下黑”。
关于“涉及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使用以及社会管理等各方面,对领导干部反映量大”的整改情况。市纪委增强了办案力量,以“三类案件”“三个必查”为工作重点,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持续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巡视组两次移交信访举报件149件(根据规定退还巡视组2件,实为147)优先办理,截止8月28日,正在办理中130件(初核123件,立案7件),办结17件(不实了结15件,属实处理2件处理3人)。对未查结的信访举报件,市纪委将进一步组织力量进行认真核查,做到件件有着落。
关于“乡镇纪委职能弱化,履职不到位,乡村干部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乡村干部腐败和侵占群众利益以及在落实惠民政策中‘优亲厚友’”的整改情况。一是市纪委及时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三转”的部署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党委(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确保专司监督职责,突出抓好主业。二是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建设,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目前,全市11县区有146个乡镇(办事处),每个乡镇(办事处)均建立了纪委和监察室,纪委班子已按职数要求配备了人员。三是加强培训,提高能力。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制定培训计划,今年计划举办1—2期培训班。四是认真查处乡村干部贪污腐化、侵占群众利益以及在落实惠民政策中“优亲厚友”的问题。今年以来,查处乡村干部按部门划分政府机关106人、农村94人、事业单位38人。
“四风”突出问题方面
关于“部分工程项目前期调研不够充分,开工后工程进度缓慢,实用性不强,甚至属于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整改情况。全市进一步加强项目决策前的咨询评估工作,严格项目决策、审批和实施管理,增强项目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坚决杜绝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今年以来,完成了昭阳区人民医院老年病康复治疗急诊医技综合楼、昭通市档案馆、昭通市儿童专科医院、彝良奎香水库等41项项目的评估论证。二是依据《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强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目前,昭阳区下穿隧道、县区市政基础设施、房地产等项目均按属地原则进行备案管理。三是强化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四是进一步建立完善重大项目推进台帐,实行项目清单式管理机制。五是对全市11县区年内新开工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实行新开工项目滚动管理,全市下半年计划新开工项目合计132项。六是市政府成立了11个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督导工作组,强化督导检查机制。七是进一步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力度,对所涉及区域、行业群众利益和生产生活存在重大社会稳定风险且风险无法化解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从源头上杜绝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八是下步工作将建立健全多学科、多领域项目评审专家库,完善评审论证制度和相关管理办法,并逐步开展相关领域的项目后评价工作,为新建项目提供可靠的参考,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的廉洁高效。
关于“以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期化”的整改落实情况。今年2月中旬全市教育实践活动正式启动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在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两个环节的基础上,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推进“四风”整治常态化、长效化。一是承接好中央、省委出台的制度。二是结合实际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三是突出务实管用,确保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截至目前,市、县(区)党委共需废止制度109项,其中市委废止32项,各县(区)委废止77项;需修改完善制度122项,其中市委需修改完善6项,各县(区)委需修改完善116项;全市共需建立制度306项,已建立144项,新建立162项。其中,市委新建31项,已建立10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关于“文风会风没有根本转变,一些工作不务实、不落实,以会议落实工作的情况仍有发生,特别是会议过多的情况基层干部意见较大”的整改情况。把解决文风会风问题作为当前全市重要工作任务来抓,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坚决防止文风会风问题出现反弹。一是今年以来市委办公室共发文88件,与2013年同期发文124件同比精简发文36件,下降29.03%;召开的会议61场次,与2013年同期召开会议81场次相比精减会议20场次,下降24.7%。目前,所有评比表彰活动已纳入市委大党建考核,没有单独设立评比表彰活动。同时,自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未制定有“一票否决”事项文件。二是市政府办公室在2013年市政府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分别比2012年精简了38%和24.1%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精简力度,并从减少会议数量、严格会议审批、压缩会议规模、改进会议形式、严控会议经费等5个方面加强会风整改。今年以来,下发文件524件,同比下降6.5%,召开会议177场次,同比稳中略降。
关于“婚丧嫁娶、升学、乔迁吃请请吃现象仍有反映”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整改情况。进一步落实《昭通市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暂行规定》,实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宴请事宜书面报告制度和承诺制,纪检监察机关按干管权限对报告人进行提醒谈话,重申有关纪律规定,提出禁止性要求,做到事前提醒在先、警示在先,防患未然,事后严肃追究责任。目前全市有30余名处级领导干部、100余名科级干部作出了报告和承诺,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31件7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其中,查处违反工作纪律案件17件53人,党政纪处分9人;公款大吃大喝2件6人,党政纪处分3人;违反公务用车管理12件14人,党政纪处分12人。收缴违规超标车5辆,对全市公务用车实行统一标识管理,对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在全市上下引起了强烈反响,起到了查处一件威慑一片的教育功能。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
关于“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着力选拔、培养一批愿干事、能干事、敢干事的人才,探索创新干部激励考核机制,不断激发各级干部的生机与活力,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对全市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了系统安排部署。组织各级干部参加全省《干部任用条例》视频培训和专题培训,培训干部1554人次。在此基础上,举办了两期专题培训班,对县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及市直部门分管领导、组织人事科长普遍轮训了一遍,培训人数达280人次。充分利用《昭通党建网》《昭通党建手机报》《红色扎西》等平台,对《干部任用条例》进行宣传、解读,营造了学习氛围,提高了干部群众对《干部任用条例》的知晓度。二是开展干部任用政策法规的清理规范,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市级出台的涉及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文件进行了清理,拟定政策文件废改立方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目前,修改完善了《民主推荐考察工作流程》,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通知》。三是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努力把各方面优秀干部使用起来。修改完善《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办法》和《干部做群众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制定《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县区长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等考核制度。强化干部实践锻炼,结合鲁甸“8·03”地震恢复重建工作,近期将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地震灾区挂职锻炼,使干部在基层一线经受锻炼、增长本领。
关于“加大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公认度。解决好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的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整治跑官拉票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实行在民主推荐时同步发放民意调查表,了解有无跑官要官、拉票等情况,考察时注重听取有无拉票等情况的反映。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干部情况,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的,一律不提拔重用并记录在案。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任前征求意见、党政领导干部考察人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保证干部任用法规的贯彻落实。完善监督检查制度,采取上级重点抽查与本级自检自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3至5年内对所有县区及市直部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持续在县区、市直各部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并做好评议结果的运用。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离任检查”,并将检查范围扩大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开展“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倒查工作,今年对1名科级干部的任用过程进行了倒查。坚持“12380”举报电话24小时值守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三是抓好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治工作,切实维护组织人事纪律的严肃性。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有关要求,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好省委组织部有关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据实开展清理核实,摸清超职数配备干部的底数。在各地各单位前期清理核实的基础上,将对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进行再次清理核实并制定整改消化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和消化时限,力争在整改消化时限内完成整改消化任务。
干部作风建设方面
关于“部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仍然存在差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的整改情况。围绕“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投资环境”这个目标,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一是制定了《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教育实践活动听取意见环节边学边查边改工作方案》《昭通市投资环境企业评议办法(试行)》《昭通市改善投资环境监督联系单位、特邀监督员管理办法》等制度。二是建立了16家监督联系单位,聘请了27名特邀监督员,开通了投资企业投诉热线电话,增设了“改善投资环境暨外来投资企业投诉”网站,目前,共受理群众举报251件。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通过采取专项督查、日常监督、电子监察等方式,组织开展执纪监督,督促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全面开展立行立改工作;通过以上措施,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作风明显转变、效能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关于“加大行政问责力度,认真整治庸、懒、散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的整改情况。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充分利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政风行风热线”“百姓热线”“昭通政风行风”网络主页等渠道,加大力度,严肃执纪,不断强化制度落实和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整治庸、懒、散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今年以来,全市共问责干部77人、单位10个,涉及乡科级干部9人,一般干部68人。其中,违反工作纪律被问责40人,履职不到位或工作不力被问责15人,安全事故被问责11人,违规履职被问责4人,公款吃喝被问责2人,公车私用被问责1人,其他情形被问责4人。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等现象得到遏制。
关于“昭阳区近几年来“两违”建筑泛滥的问题,充分体现少数基层干部腐败,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突出,给城市建设发展造成重大损失,群众意见较大”的整改情况。针对昭阳区当前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和昭阳区高度重视、统一思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围绕“杜绝增量、化解存量”的目标要求,开展“两违”整治工作。一是制定制定了《昭阳区城市规划区安置政策》《昭阳区城市规划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综合整治办法(暂行)》《昭阳区城市规划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二是强化措施,全面开展“两违”整治工作。成立了“两违”整治工作领导组、“两违”整治控违巡督组,进一步统一了市、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的思想,对“两违”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明确责任,区政府与三城办事处签订了2014年“两违”整治目标责任书。查处违纪违法,截止目前,共查处“两违”整治违纪违法案件20件,涉及国家公职人员25人。其中,党纪处分21人,政纪处分2人,双重处分1人。区“两违”控违巡督组从公安、规划、住建、国土等区直部门抽调20人,分三个组对全区20个乡镇、办事处不定期开展巡查,截止8月22日,巡督组共出动车辆230余车次,1050余人次,共巡查发现违法用地32起,下发督办通知书12份、行政建议书17份、停工通知书41份,明确由区国土分局对占地规模较大的10宗违法用地进行立案查处。截止8月22日,三城办事处累计拆除违法建筑671户197308.01平方米。三是在下步工作中,区委、区政府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杜绝增量,化解存量”的目标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巡查和打击力度,坚决杜绝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同时,根据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建设等的需要,千方百计推进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努力确保昭通中心城市快速健康发展。
信访维稳工作方面
关于“相关举报反应绝大部分为征地拆迁,涉法涉诉、历史遗留问题等反映群众诉求的问题。为此,可以看出昭通市在经济社会较快发展过程中积累的问题较多,部分涉法涉诉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没有及时得到妥善解决,社会稳定工作不容忽视”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建议,紧紧围绕人要稳住、事要解决的目标,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着力解决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信访突出问题,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391件信访案件(其中,涉法涉诉信访案件91件,其他信访案件295件,5件涉及处级领导及事发地不明确的案件已退回巡视组),截止8月20日,已办理完毕343件,剩余43件属于新案,已分别交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公安局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0-2123253;邮政信箱:昭通市昭阳区公园路115号昭通市纪委,邮政编码:657000(信封请注明:对昭通市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ztxsll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