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巡视组已全面进驻开展2014年第二轮巡视工作

发布时间:2014-08-14 01:22:31   来源:云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从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省委巡视组将对西双版纳州及所辖3县市、怒江州4县、文山州丘北县等4县、德宏州5县市、临沧市凤庆县等4县、大理州大理市等5县市、普洱市思茅区等5县区、丽江市5县区、迪庆州3县、保山市5县区,共1个州43个县市区开展巡视。截至8月12日,省委10个巡视组已全面进驻被巡视地区开展工作。

本轮巡视,省委10个巡视组从省纪委纪检监察室、省委组织部有关处室抽调干部全程参加巡视,整合力量,挖掘潜力,推动了巡视发现问题能力的提升。为进一步做好巡视期间信访举报工作,规范了巡视邮政专用信箱,由省委巡视办协调省邮政局统一设置,实行“专信专人专管”,严格信访保密纪律,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及时、便捷、有效。

本轮巡视突出对县巡视。44个巡视对象中,除西双版纳州委外,其余均为县市区党委。这是省委今年初正式提出“在九届省委任期内,实现对州市、县市区和省直部门、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全覆盖”的任务目标后,省委巡视组对我省县一级党委开展的第一次集中巡视。据省委巡视办介绍,2013年已巡视了7个州市的29个县市区。

本轮巡视自8月上旬开始至11月上旬结束,时间为3个月。巡视期间,省委各巡视组均设立了专门值班电话、专门邮政信箱,受理反映被巡视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检查被巡视地方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同时,本轮巡视将继续深化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检查监督。按照相关规定,对巡视中发现的涉及省管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将移交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办理;对涉及被巡视地区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将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被巡视地区有关部门办理;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视地区认真处理。巡视结束后,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也将暂停使用。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滇ICP备190044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