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报记者)昨日,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省委第六巡视组向普洱市反馈巡视情况。
省委第六巡视组组长孙耕耘、副组长高龙,省委巡视办副主任李文俊向普洱市委书记卫星反馈了巡视情况,组长孙耕耘代表巡视组向普洱市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卫星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孙耕耘指出,普洱市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但也反映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扶贫、农业、水利、林业、工程建设、土地使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腐败案件时有发生;少数单位和部门财务管理混乱。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极少数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解决矛盾问题不足;会风文风没有根本转变;个别领导干部热衷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公款吃喝、老板包消费、公车私用等问题仍然存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个别领导干部政治不敏感,立场不坚定;少数领导干部政策执行力、严肃性不足。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选人用人视野不够宽,轮岗交流制度落实有差距,存在超职数、超职级、超规格配备干部的问题。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
孙耕耘代表巡视组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强化对权力的约束。二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整治“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三要强化党的政治纪律意识,增强执行纪律的自觉性,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打折扣。四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积极治理“三超”问题,严肃执行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依法依规解决机构设置不规范问题。
卫星表示,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市委常委会将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制”,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强化跟踪督办,做到“四个结合”:把整改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把整改工作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促进作风根本好转;把整改工作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着力构建高素质干部队伍;把整改工作与促进发展结合起来,圆满完成今年各项经济发展目标。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此篇信息已刊载于《云南日报(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