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不值得,为了这么点事背上个处分,还在全省被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面子都丢光了。”12月1日,提起违规操办乔迁宴席被处分这件事,云南省双江县纪委科员沙新华一脸懊恼。让违纪人员无“面子”,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党员干部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如今在云南已成常态。
今年以来,云南省通过建立完善制度、加大督查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等方式,严肃整治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截至11月30日,已有53名党员干部因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被给予党政纪处分。
编织制度的“笼子”,为党员干部办理或参与婚丧喜庆事宜套上“紧箍”。云南省制定下发《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领导干部除婚丧嫁娶外,不得以子女升学、建房乔迁、工作变动、庆生祝寿等名目宴请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严格按照严禁用公款送礼,严禁收受、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财物等“九个严禁”执行;办理婚丧喜庆事宜需宴请的必须按干管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并签订廉政承诺。今年以来,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共收到71名厅级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情况报备和廉政承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制度上措施有力、成效明显,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出台了《关于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副科级以上干部办理婚事必须上报宴请的非亲属人员名单,将被宴请到的客人“亮相”,便于纪委实施监督。“两家合办30桌,就是附近三个寨子经常来往的这些,其他都没有请,人家都说我扣门。”保山市昌宁县耉街乡政府干部谢利邦刚办完儿子婚事,他向记者介绍道,该县出台了移风易俗简约行动“13条严禁”,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方式,“人人都是监督员”。
“为女儿操办婚事没有宴请除直系亲属之外的客人,不存在借机敛财的违纪行为……”把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情况作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党政领导班子责任制考核时的重要内容,接受纪委委员、干部群众的质询和测评监督,是云南省在抓婚丧喜宴问题上采取的又一措施。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省明确把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宴、借机敛财问题作为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内容之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今年以来,该省纪委、监察厅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定期不定期对领导干部婚丧喜庆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并采取接受来信来访和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人民群众对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进行监督。对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备需要办理婚丧事宜的领导干部,分管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职能部门都要重申纪律要求,进行教育提醒,严防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检查发现的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影响、借机敛财等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并实行月通报制度,点名道姓的通报曝光,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
大理州巍山县青华乡党委副书记陈学伟违规举办新居乔迁宴,设宴19桌,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剑川县金华一中教师姜川龙违规为女儿举办升学宴,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盈江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郑加伟借小孩满岁请客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1月26日,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刊登了10月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通报,其中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一栏明确写着查处问题5个、处理人数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截止10月30日,全省查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81个,处理8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3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云南省纪委通报曝光14批64起典型案例,其中就有多起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