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群众诉求不力云南一干部离任两年仍被处分

发布时间:2014-11-27 17:25:17   来源:云南省纪委

“当年没及时解决好群众诉求,如今背了个处分,真是后悔。”11月21日,提起10月份州纪委下发给他的党内警告处分决定书,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农科院常务副院长李苏懊悔不已。

李苏之所以被处分,是因为在其担任大理州永平县常务副县长期间(2008年至2012年),没有查清和处理好村民对“林地权属”的多次信访,导致村民上访6年。在云南省,李苏是因未认真查清和处理好群众诉求而被处分的第一位处级领导干部。

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自2012年起,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在省、州、县(市)、乡(镇)、村(社区)五级层面展开纪检监察系统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对办理群众诉求超时未办、群众满意率较低的州,市点名通报批评,对因办理群众诉求不力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及时追责。

云南省纪委、监察厅指导各地在州市和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设立群众诉求中心,依诉求托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为民服务站建立群众诉求工作站(点),并依托互联网建立集群众诉求受理、办理、监督、反馈功能为一体的“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系统。截至11月15日,全省“五级联动”共受理群众诉求436394件,办结率为99.74%,群众满意率为96.98%。

记者在省纪委点击“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系统,通报情况一目了然:“玉溪市超时未办14件,群众满意率仅达94.6%;昭通市超时未办8件,群众满意率仅达91,9%......”

据省纪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通报“五级联动”工作情况,只是推动群众诉求及时妥善解决的方式之一,群众的诉求涉及方方面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分类督促解决:对职责范围内的群众诉求问题,通过交办、督办、直查快办等方式及时解决;对职责范围外的群众诉求问题,通过提级办理、现场督办、限期督办等方式,督促主责部门及时妥善解决;针对情况复杂,解决难度大以及历史遗留和长期重访的信访疑难问题,实行纪委领导包案的方式解决。2014年,省纪委排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众诉求44件,分别由省纪委常委包案督办解决。(杨大庆 黄波 黄有平 孟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