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口前移 落实责任 云南推行州市纪委书记与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提醒谈话制度

发布时间:2014-10-06 11:39:03   来源:云南省纪委

“廉政提醒谈话给我上了一堂严肃的廉政党课,对工作不到位的地方提个醒,敲敲警钟,是组织对我的真正关心和爱护,我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接受监督,守住底线,干净干事,廉洁从政。”日前,在云南省丽江市推行的州市纪委书记与同级领导班子廉政提醒谈话推进会上,丽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吉宏龙佳在接受廉政提醒谈话后作出公开承诺。

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是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然而,“底气不足、力度不大”的同级监督难题却长期困扰着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正确履行纪委的监督主体地位,促使各级党委更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职责,破解同级监督偏软难题?云南省纪委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要积极探索纪委书记监督同级党委的有效方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辛维光针对纪委监督难题提出明确要求。省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在滇西八州市推行纪委书记与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以试点县(市、区)为突破口,迅速在全省16个州市中选取滇西8州市52个县(市、区)全面展开试点工作,直击地方纪委同级监督难、事前监督难、事后整改落实难等弊病,从源头上破解同级监督难题。目前已对2万多名厅级以下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

廉政提醒谈话采取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的方式,以定期为主,适时谈为辅,突出重点环节、重要岗位。集体谈在前,提前1至2天通知谈话对象,明确告知谈话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以消除思想顾虑;个别谈在后,针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做廉政提醒,个别谈话前多渠道征求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全面掌握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并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析和汇总,为谈话对象拟定一人一谈话提纲,有的放矢,确保谈话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谈话内容涵盖遵守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工作纪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风、警示案例、廉洁自律等方面,谈话对象根据谈话内容实事求是的作答,当场作出廉政承诺。谈话结束后,及时对谈话记录进行梳理、汇总,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跟踪问效。廉政提醒谈话纳入年度干部考核,谈话记录纳入干部廉政档案管理,谈话情况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

“让领导干部看到了自身廉洁自律方面的不足,时刻绷紧了廉政这根弦,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参加集体廉政提醒谈话的领导干部认为在谈话中用身边查处的典型案例以案释纪,起到有力的教育和引导作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促进了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协作,营造和谐共事的氛围。”接受过个别谈话的领导干部认为以同志式、平等式的面对面推心置腹的个别交谈,使班子成员相互之间更加了解,加深信任,增进了感情。

“廉政提醒谈话制度为我们增加了监督的‘底气’。”开展过廉政提醒谈话的县级纪委书记们深有感触。通过推行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进一步强化纪委监督责任,把纪委监督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强大的监督网络,一些涉及党政领导干部为政不廉的网络舆情、案件线索、事故苗头等都能够通过谈话进入监督视线。

廉政提醒谈话制度也使党委抓主体责任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要体现在为纪委依纪依法行使监督权力‘撑腰壮胆’上,纪委要敢于监督,党委要勇于接受监督。”丽江市委书记罗杰认为,廉政提醒谈话制度需要各级党委带头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职责,把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在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上落实。

步步为营,方能久久为功。省纪委常委拉玛·兴高认为,廉政提醒谈话只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一道关键‘闸门’,是破解纪委同级监督偏软的一项举措,必须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运用廉政提醒谈话成果,把监督关口前移,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真正把问题发现在源头、控制在苗头、遏制在念头。(杨大庆 黄 波 赵海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