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纪检监察机关严明纪律加强抗震救灾款物监管

发布时间:2014-08-09 16:23:5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8月7日,云南省纪委发出《关于严肃纪律保证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要求严肃抗震救灾工作纪律,保证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灾区党员干部,要把全力投入抗震救灾作为当前一项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勇于担当、不畏艰险,坚持把群众危难作为第一关注,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信号,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受灾群众中去。

为确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要严明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抗震救灾的决策部署,坚决服从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调度,坚持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决不允许有令不行、各行其是,决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决不允许擅离职守、失职渎职,决不允许弄虚作假、信谣传谣。要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确保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用铁的纪律保证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为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的监管,《通知》明确,要严格执行《云南省救灾捐赠款物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捐赠款物的集中统一管理,接收的所有捐赠资金,必须统筹用于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要严格执行救灾款物的筹集、分配、拨付、发放、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堵塞管理漏洞。要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全过程,主动公开救灾款物的来源、数量、分配、拨付、使用、领取等情况,市县两级要重点公开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分配情况,乡镇要重点公开救灾款物发放情况。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强化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和审计,督促相关地方和部门健全救灾款物管理制度,提高救灾款物运行效率。救灾工作全面结束后,要向社会公告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最终审计结果。

《通知》强调,要严格执行抗震救灾各项纪律,快查严办重处抗震救灾中违纪违法问题,从严查处抗震救灾工作中敷衍塞责、玩忽职守、推诿扯皮、失职渎职、临危退缩等行为,从严查处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抗震救灾款物等行为。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注意从群众反映、媒体关注的问题中发现案件线索,对群众举报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对那些散布谣言、干扰破坏抗震救灾的行为,要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记者 何咏坤 通讯员 赵海碧)

组图:纪检监察干部奋战在抗震救灾第一线8月3日16时30分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发生6.5级地震以来,当地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奔赴一线投身抗震救灾,查灾情、救伤员,履职责、严监督,为抗震救灾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纪律保障。


鲁甸县纪委副书记卯时康(右二)一行在赶往震中龙头山镇路途中帮助抢救伤员。


鲁甸县纪检监察干部在龙头山镇灾民临时安置点参与救灾帐篷的搭建和灾民安置。


鲁甸县纪检监察干部在位于龙头山镇的纪检监察监督联系点值班。


昭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陆维智(前排右一)一行在龙头山镇灾民临时安置点检查抗震救灾物资发放情况。
饶斌 周伟 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