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维光:检查考核工作必须严肃认真不走过场

发布时间:2014-07-22 16:08:0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要认真对待检查考核工作,不能搞虚的、空的、假的东西,切忌走形式、走过场,敷衍了事。

开展经常性的、有针对性的检查考核,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力举措,可以强化对各单位“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促使领导干部不断警醒自己,转变作风,带动更多的干部更加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可以促使大多数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更好地挽救和保护干部。这样的检查越多、越实、效果越好。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尽快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云南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判断及工作部署上来,以转变党的作风、加大反腐力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主要抓手,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切实增强组织纪律性。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克服抓一阵子、搞一阵风、做个样子的思想,持之以恒,一件一件、一桩一桩、一年一年、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下去,抓在实处,抓出成效,让群众在不断巩固和扩大的成果中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实实在在的成效和转变。

要认真对待检查考核工作,不能搞虚的、空的、假的东西,切忌走形式、走过场,敷衍了事。必须实打实地、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在落实主体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等方面,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切实端正作风,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以全新的面貌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要切实担当起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当前,重点领域的腐败案件易发多发,有深刻的教训需要汲取。作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明确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高度,担好责、把好关、守好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纪委要承担监督责任,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出了问题必须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摘自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辛维光在对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时的讲话。(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