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警示教育,常敲廉政警钟;制定四项具体工作制度,关权力入笼;落实纠正“四风”专项整治措施,严惩违纪违法干部……云南省近年来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强化权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加大查处力度,多举措构筑“防腐墙”,使“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内化成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
警示与倡廉并举,构筑“预警墙”
声光电多媒体样样俱全,展板实物一一陈列,走进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该省纪检监察机关近年查处的典型腐败案例通过多种形式展现在眼前,鲜活案例让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要把警示教育基地的功能利用好,作用发挥好,使其真正成为党员干部接受灵魂洗礼的‘课堂’。”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辛维光说。除省级警示教育基地外,该省16个州市中,已有12个建成了各具地方特色的警示教育基地,全省各级领导干部接受警示教育比例超九成。
警示教育同时也注重倡廉育廉。云南省坚持对新提拔厅级干部进行反腐倡廉建设及履职能力专题培训,7年时间共对890名新提拔厅级干部进行了廉政培训。无论是到基层调研还是查办案件,云南省纪委、监察厅领导都把讲稿课件带在身上,走到哪儿就把课堂设到哪儿,把反腐倡廉教育开展到哪儿,处处是教育课堂,时时开展廉政教育。“反腐倡廉建设和任务”、“以严格问责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等一堂堂党课,如一剂剂猛药让人清醒不迷路,清廉不懈怠。
与此同时,云南省结合实际推行“一述两谈”制度,即领导干部述廉制度,任前廉政谈话制度以及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成员约谈州市纪委、派驻机构负责人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去年9月,云南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约谈全省16个州市纪委书记和部分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面对面谈心,打预防针。
制度与监督并重,构筑“纪律墙”
“你说任州委书记以来没有插手过工程,之前有没有?”“我以前在企业任职,没有插手可能;现在有可能但不敢插手。”这是辛维光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委书记纳杰在今年初召开的云南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上的一段问答。在这次全会上,云南省8位州市委书记和省直部门一把手进行了述廉,并公开接受评议和质询。
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云南省加强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设,制定并实施了四项具体工作制度。《关于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意见》要求,各州市党政一把手、省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本地区本单位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汇报会上述廉,部分领导干部向省纪委全会述廉;《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监督检查的若干规定》剑指领导干部“四风”问题,明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管辖范围的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关于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实行总结报告制度的规定》提出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实行总结报告制度,并将其纳入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云南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着眼“阳光政府”打造,对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行使职权、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作出了制度性规范。
云南省明确,这四项具体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将纳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年度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成为“硬杠杠”。
严管与惩处并行,构筑“惩戒墙”
“我真后悔,把喜事办成了坏事。”普洱市职教中心副主任、财经学校校长叶世锦为女儿大办婚宴收受礼金,被普洱市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礼金1.8万元。去年12月5日,云南省纪委对叶世锦等4起党员干部违规大操大办婚宴等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12月31日,省纪委通报了5起“四风”方面典型问题;今年1月1日,省纪委再次通报了6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2013年以来,云南省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落实纠正“四风”46项专项整治措施,密集出台了多项规范领导干部行为、改进工作作风的规章制度。
去年10月,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在委厅机关、巡视机构、派驻机构全体处级以上干部,各州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中推行《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及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要求对本人婚姻变化情况,配偶子女出国(境)就业、留学、定居情况等进行及时报告。下发《关于大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坚决正风肃纪的通知》,严禁年终突击花钱、滥发钱物等行为。针对公车私用现象,下发《关于落实清理整治公务用车有关违规行为的通知》,全省清理违规使用军车号牌和外借公安号牌547副,处置超标车190辆,查处违规公务用车106起,处理118人。
更强的震慑来自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强劲势头。该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2013年以来,共查处厅级干部15人、县处级干部145人,同比分别增长114%、25%,严肃查处了云南锡业集团原董事长雷毅、云南民族大学原党委书记甄朝党等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