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6月,派驻机构对被监督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3轮次,发现问题63个,下发工作提醒函11份,发现问题线索27件,处置问题线索40件,立案审查调查14件……这些数据背后,是峨山县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带来的派驻监督质效的提升。
今年以来,峨山县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年为契机,深入推进派驻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力量配备等改革,推动派驻监督从“有形”到“有效”转变。
“此次改革围绕基层办案力量薄弱、监督乏力、联动机制运行不协调等问题,合理配置派驻机构力量,规范监督方式,完善协作机制,打通派驻监督的难点堵点。”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该县在机构、编制和职数“三不增”的前提下,通盘考虑、统筹推进,在优化机构设置上做“减法”,撤销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委机关增设第六纪检监察室;撤销驻县工信局、驻县财政局、驻县人民法院、驻县人民检察院4个纪检监察组,新组建驻县委组织部、驻县委政法委、驻县教体局、驻县发改局4个纪检监察组。在增强监督力量上做“加法”,改革后共设置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对象根据职能相近、体量均衡等原则作出相应调整,覆盖全县58家县直单位,实现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为保障派驻机构更好履职,县纪委监委建立3位副书记分管、其他班子成员联系、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分工负责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建立重要情况请示报告、线索管理和措施使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考评等配套制度;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部入驻委机关集中办公,实现人员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筹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促进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形成合力。
派驻机构是“四项监督”“四合一”的汇聚点,该县将派驻机构改革与内设机构调整协同推进,改革后的6个纪检监察室一体履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构建“委领导、室统筹、组联通、人共用、事协办”的工作格局,通过“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线索处置等方面统筹衔接、贯通联动,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会战”,激发派驻监督的活力。
针对全县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生态修复工作缓慢问题,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县自然资源局编制《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及“一矿一策”建议书,目前完成修复上报待销号13个,转型利用、自行修复上报佐证资料销号27个……通过优化派驻机构设置,派驻监督效能得到充分释放。(李瑞萍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