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未发现马鹿塘乡司法所所长吴某某存在相关问题,群众举报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现予以澄清正名……”当纪检监察干部在澄清正名会上宣读完《澄清正名函》相关内容时,吴某某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此前,禄劝县纪委监委收到举报,有群众反映吴某某存在骗取国家养殖补助资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问题。
收到举报后,禄劝县纪委监委核查组通过谈话了解、调取资料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未发现吴某某存在举报反映的相关问题,最终认定举报内容不属实。为维护被举报人合法权益,帮助吴某某卸下思想包袱,该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到马鹿塘乡政府召开澄清正名工作会,为受到错告的吴某某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
“在这之前,我心里还是有很多担忧和委屈的,担心一些不知情的同事和群众会议论。而今天这场澄清正名会,为我卸下了思想包袱,让我深刻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厚爱,让我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当面送达的《澄清正名函》带来了组织深深的暖意,也驱散了吴某某心里的阴霾。
“杨主任,谢谢你们查清事实,还我清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履好职尽好责,努力在工作岗位上做出更好的成绩,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关怀。”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澄清正名回访时,吴某某如释重负地说道。
近年来,禄劝县纪委监委坚持为清白者“撑腰”,为担当者“鼓劲”,以澄清正名机制为担当实干者保驾护航,制定出台《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暂行办法》,明确了认定为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的八类情形和开展澄清正名的三类情形,绘制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流程“图解”,按照“谁办理、谁澄清”的原则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今年以来,禄劝县纪委监委通过会议澄清、当面澄清、书面澄清等各种形式,分别为11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开展了澄清正名。
此外,为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防止“一澄了之”,禄劝县纪委监委建立了“月分析、季研判”工作机制,对举报不实的信访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因人因事而异采取不同的澄清正名方式,按照“一人一档”建立回访台账,适时开展回访教育,鼓励当事人消除顾虑、积极担当作为,做到事事有真相、人人有台账、件件有回访,有效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在澄清会结束后,该县纪委监委还及时将澄清材料存入被反映人廉政档案,并通报组织、人社部门,避免其因受诬告、误告和错告等影响评先评优、提拔等事宜。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澄清正名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筑好担当作为‘保护盾’,划出履职尽责‘安全区’,真正提振干部精气神,积极营造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和担当尽责的浓厚氛围”。禄劝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彭云兰 || 责任编辑 张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