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处置问题线索255件259人,同比上升48.3%。立案74件74人,同比上升19.4%;结案58件58人,同比上升16%。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4人,给予组织措施7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6人,‘不敢腐’的震慑效应持续加强。”
“当好营商环境‘廉内助’,紧盯瑞丽国际口岸城市建设,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3个,为企业破解难题800多个,净增经营主体1.24万户。”
去年以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把清廉云南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实践载体,高标准谋划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各项工作。市纪委监委找准职责定位、主动担当作为,努力构建监管责任全链条体系,以高质量监督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持续修复净化和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全面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提供坚强保障,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彰显瑞丽底色和成色。
坚持强化领导,高位推进。成立市委书记任组长的瑞丽市清廉云南建设行动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制定《瑞丽市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实现项目化、清单化、数据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上下集成的工作格局。
坚持聚焦主责,深度融合。市纪委监委以“提效能、谋发展、促落实”为切入点,协助市委全面履行专责监督职责,探索建立“月动态、季调度、年总结、常督导”工作机制,围绕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推进情况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共发现督促整改问题210个,全面有力保障各项行动见真章、出实效。
坚持上下协同,同向发力。着力完善“市乡村协同联动监督”工作格局,深化“四责协同”机制,推动形成完整责任链条和监督动车组,构建起“党委牵头主抓、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清廉云南建设责任共同体,全市各级各单位上下联动、左右协同,“一盘棋”推进清廉云南建设。
在具体实践中,市纪委监委注重结合瑞丽市情实际,坚持“监督的再监督”,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紧盯基础设施建设、沿边产业园和国企改革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坚持查促并举、系统施治,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推动瑞丽市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瞄准民生“小切口”,紧盯群众身边事,围绕民生热点痛点堵点持续“拍蝇”“灭鼠”,分阶段对乡村振兴领域、学校师德师风等开展专项整治,发现问题87个……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与日常工作有效融合,切实增强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针对存在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存在根源,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持续放大清廉之治,形成清廉建设全域推进良好态势。
“接下来,我们将注重贯通工作的连续性、监督的常态化,同时同向综合发力,坚定不移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提升瑞丽‘贡献率’和‘辨识度’。”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瑞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