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时节,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水清波回,岸青柳绿,一幅原生态风貌的临江美景展露无遗,漫步江畔,让人陶醉。
“以前江边水葫芦蔓延、水面漂浮生活垃圾,现在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活在这儿很幸福。”提起龙川江的变化,家住江畔的市民李某感叹。
近年来,楚雄州纪委监委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紧盯问题线索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精准有效抓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
为找准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州纪委监委构建了一套“权责清晰、链条完整、运转高效、协同有力”的监督工作体系。对内探索“室组地巡”联动监督方式,深化运用双月监督重点工作派单机制;对外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工作模式,整合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等多方力量,制定联动监督重点事项清单,健全完善日常会商、执法检查、信息共享和成果共用机制。
为持续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地落实,楚雄州纪委监委把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的重要内容,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监督重点,结合巡视巡察反馈涉及生态环境问题等,制定专项监督检查方案,梳理问题台账。构建由相关监督检查室牵头,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市纪委监委协作联动的专项监督体系,围绕督查反馈生态环保责任压实不够、整改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强化监督督促,对生态环保领域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与此同时,派驻监督“触角”也不断延伸。驻州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定期到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实地核查、听取情况汇报,与分管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座谈交流、查阅台账等方式,督促被监督单位梳理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症结和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持续跟进督促整改,倒逼单位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
聚焦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楚雄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2023年以来,共16个党组织和34人受到责任追究。
在严肃查处的同时,楚雄州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促改促建促治,对典型案件“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建议”,督促发案单位从管党治党、权力运行、资金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查找廉洁风险点,深挖问题根源,推动建章立制、堵塞监管漏洞,做实为生态文明建设清淤除障的“通篇文章”,不断推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在强化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的同时,楚雄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强监督促强监管,督促地方和相关职能部门在严格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项目的同时,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优势产业。
“我们将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断夯实各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政治责任,把纪检监察监督的效果转化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为‘滇中翡翠’生态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楚雄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李秋曼 马学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