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云南建设 | “一把手”谈落实(十六)

发布时间:2024-03-26 11:40:07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编者按:今年2月,省委办公厅印发《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为进一步深化拓展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明确工作要点。3月19日起,“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推出“清廉云南建设 | ‘一把手’谈落实”,16个州市“一把手”立足本地实际,围绕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谈思路、话举措,一起来看看他们怎么说。


纵深推进清廉云南临沧实践

为实现六个临沧目标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临沧市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杜建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临沧市将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以清廉云南临沧实践为抓手,一年接着一年干,一件接着一件抓,一体推动构建积极健康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巩固深化发展、反腐、惠民互促共进的良好态势。

以县域政治生态蹲点调研为突破口,举一反三推进政治生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结合主题教育调查研究,配置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两种资源,开展永德县政治生态蹲点调研,探索形成“干预治疗、康复肌体、打好疫苗、常态保健”的政治生态修复净化“临沧模式”。充分运用县域政治生态蹲点调研成功经验,一体推进“三不腐”,深化整治金融、国企、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清理风险隐患。聚焦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坚决惩治“蝇贪蚁腐”。

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以“三法三化”分专项、分领域实施清廉建设任务。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政治监督,开展河道采砂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围绕“惠民暖心”,开展“小切口、深整治”轮次监督,推动作风转变、回应民生关切、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巩固拓展“清廉村居”等一批清廉单元创建成果,把案件资源作为警示教育“富矿”,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打造沉浸式廉政教育基地,夯实廉洁文化基础。每个季度选取2至3个行动,以现场推进会的形式进行成绩“晾晒”、集中宣传,确保推进有力、成效有形、百姓有感。切实转变文风、会风,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会议规模、参会范围、会议材料,留出更多时间让各级领导深入一线当好“施工队长”、让广大干部深入基层推动发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把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用在群众上。

坚持从严管理干部与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持续强化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组织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用好《临沧市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防范领导干部随意决策任性决策十条硬约束措施》《临沧市运用党规党纪开展提醒谈话工作指引(试行)》等制度措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倡导“十种鲜明导向”,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为建设“忠诚担当的临沧、共同富裕的临沧、鲜花盛开的临沧、守望相助的临沧、开门向洋的临沧、边防稳固的临沧”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