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云南建设 | “一把手”谈落实(二)

发布时间:2024-03-19 15:45:32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编者按:今年2月,省委办公厅印发《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为进一步深化拓展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明确工作要点。3月19日起,“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推出“清廉云南建设 | ‘一把手’谈落实”,16个州市“一把手”立足本地实际,围绕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谈思路、话举措,一起来看看他们怎么说。


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昭通实践

昭通市委书记

苏永忠

清廉云南建设是省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昭通市委认真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紧扣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目标,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明显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暨全省正风肃纪警示大会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全力打造清廉云南昭通板块。一是健全完善“两个责任”链条。建立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4张责任清单,细化量化具体责任,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二是深入实施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充分发挥“清官亭廉洁文化主题公园”、扎西干部学院“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题教育馆”等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切实筑牢思想防线。三是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聚焦国资国企、能源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扎实做好查处、整顿、治理的“通篇文章”。四是深入开展形式主义专项整治。汲取永善县推广应用“一部手机办事通”形式主义问题的教训,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问题“回头看”,从严纠治“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到实处。五是常态化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聚焦重大决策、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健全完善一季度一主题、一重点一派单、一督导一调度、一通报一报告“八个一”监督机制,深化运用“蹲点式”调研监督、“推磨式”交叉巡察等监督方法,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