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云南建设 | 省级有关部门话担当(十五)

发布时间:2024-04-03 18:04:31   来源:省司法厅

编者按:为进一步深化拓展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促进清廉建设与行业现代化治理深度融合,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省委明确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各省级部门党组(党委)围绕清廉云南建设目标和“十大行动”要求,在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工作的同时,做好“清廉单元”建设的融合结合,形成各自有抓手、有特点、有质效的清廉行动。

话担当、谈举措,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省级有关部门对此有什么话要说→


推进清廉单元建设 展现司法行政作为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茶忠旺

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省委吹响了集结号、发出了动员令。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作为清廉云南建设的一个“单元”,责无旁贷、闻令而行、全力推进,确保清廉云南建设司法行政实践落地落细落实。

以政治引领把准清廉建设方向。厅党委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作为清廉建设的行动指南,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司法行政系统100余项措施,召开清廉云南建设司法行政系统部署推进会作出部署安排,持续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贯穿清廉云南建设司法行政实践,确保司法行政系统清廉建设围绕“四清”目标和“十大行动”任务清单一抓到底。

以担当作为扛稳清廉建设责任。把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作为司法行政系统必须全力做好的“政治考卷”“必答题”,作为检验领导干部担当作为的“试金石”,作为全系统各“清廉单元”的“一把手”工程,在高效能聚力、高标准落实、高质量呈现上下功夫,扛牢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责任)部门责任、纪委监督推进责任,强化“四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形成清廉建设“动车组”效应。

以单元特色展现清廉建设成效。坚持“面”上全覆盖,切实把“十大行动”任务清单变为“成果清单”;坚持“线”上全贯穿,把严肃政治纪律规矩和一体推进“三不腐”作为主线全面贯彻到清廉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点”上有突破,结合“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定位,抓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在行政审批和法治服务上做好“加减法”,跑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司法行政“加速度”,展现司法行政系统单元特色成效,全力以赴向省委交上合格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