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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泸水:交叉评查助推审查调查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4-12-19 10:21:5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被审查调查人主体身份材料不齐全,请补充张某某的相关任职文件……”近日,云南省泸水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评查人员仔细翻阅案件资料,逐案形成问题清单,反馈发现的问题。

为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和办案规范化水平,泸水市纪委监委以“案件承办部门自查、交叉评查+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复盘”的形式,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规范和处分执行5个方面开展评查,稳步推进审查调查工作质效提升。

为找准评查工作的“突破点”,泸水市纪委监委坚持“开门”评查、直击“痛点”,从纪检监察室、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选配业务骨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由市乡两级在自查的基础上相互交叉检查,对今年以来办结的有关案件逐一过堂、逐个把关,着力查找和纠正程序不合规、证据构成不完整、案件事实不清晰、文书格式不规范等问题。通过“沉浸式”参与评查,助推审查调查人员树立效率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升纪法素养和办案水平。

“质量评查是对案件的一次深度‘体检’,通过逐案开具‘体检单’,既能做到就事论事‘精准施治’,又能实现举一反三‘防范未病’。”泸水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

评查只是手段,推动案件查办质效提升才是目的。该市纪委监委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坚持“一卷一清单一反馈”,既找“病灶”挖“病因”,又标本兼治开“药方”,压紧压实审查调查部门的工作责任,防止“案结事了”,对照问题清单逐项对账销号并督促整改到位,做实“清单式”反馈、抓实“闭环式”管理。

此外,为强化成果运用,泸水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及时组织“回头看”,对评查案件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前期自查、互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部门,采取下沉调研、上门指导的方式,到所在部门督促指导案件查办和审理工作。同时,在案例复盘、业务培训等会议上通报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景式”回顾,进一步查堵点、析难点、补短板,为纪检监察干部“再补课”,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