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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清风护航 赋能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4-12-16 09:37:33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时下,正值红河州泸西县三塘乡绿皮苹果成熟期,走进青山环绕的苹果园,一个个苹果缀满枝头。“今年果子个头大、产量高,价钱也好。合作社的收入和支出都有明细,按时公开公示,大家都有知情权和监督权。”苹果园负责人向前来走访的三塘乡纪委工作人员热情地介绍着,脸上满是丰收的喜悦。

今年4月,泸西县纪委监委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三塘乡的苹果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账目混乱、资源资金流向不明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通过账目核对、查阅资料等方式,聚焦合作社项目资金的实施、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开展靶向监督,及时向三塘乡党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其尽快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规范农民合作社管理。

针对突出问题,三塘乡党委深入查摆制度机制漏洞,举一反三,积极探索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新模式,通过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合作社的经济优势、产业优势结合起来,把党组织建在产业链上、合作社上,形成了“党总支+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带动增收模式。今年,三塘乡仅苹果产业一项,种植户就达320余户,种植面积4000余亩,农户预计增收4200余万元。

这是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用好用足纪检监察建议书,强化督促整改、深化源头治理,以有力监督护航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一个缩影。

合作社是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红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惠民行动”中,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监督为抓手,聚焦农民合作社的运营、管理、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精准监督、靠前监督、跟进监督,守好农民合作社“钱袋子”。

为破解村集体“三资”监督中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数据不准的问题,金平县纪委监委发挥“室组地”“室组局”协调联动机制,联合农业、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通过进村“督”、现场“核”、入户“访”等方式深入一线“盘查家底”。河口县纪委监委发挥村级监督“前哨”作用,镇纪委“手牵手”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农民合作社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监督,织密织牢农民合作社运行监督网。开远市纪委监委充分运用“纪巡审联动”机制,对乡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全覆盖纪巡审联动监督,共发现问题42个,立案20人。

除强化监督管理外,如何增强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积极性也是关注重点。对此,蒙自市做出了有益尝试。该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蒙自市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办法(试行)》,探索收益绩效奖励机制,明确奖励资金来源、规范申办程序、确定奖励范围,有效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为规范合作社运营管理,州纪委监委驻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州农业农村局与州财政局共同制定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若干措施。在探索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中,红河州制定《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规范指引(试行)》,强化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引导合作社规范经营。同时,选拔任用754名熟悉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干部充实到乡镇党政班子,推动1083名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合作社(公司)理事长、董事长,1191名党员致富带头人牵头领办822个合作社,以组织力提升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资金有效监管,村级集体经济才能健康发展。下一步,将持续下沉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方式,不断强化农民合作社管理监督,源源不断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红河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杨紫童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