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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铁纪守护绿水青山!大理州抓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发布时间:2024-05-26 13:42:0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大理州纪委监委

近日,针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七组向云南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中关于大理州某建设项目堆积建筑垃圾影响周边环境的问题,大理白族自治州纪委监委相关派驻机构督促监管部门立行立改,及时对该区域垃圾进行清理,并安装宣传告示牌,对周边工地和群众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防止问题反弹。

这是该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压实责任守护绿水青山的一个缩影。

在当前正开展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所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中,大理州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各级各部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举措,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对督察组交办的每一个群众举报件认真调查、系统梳理、全面处理,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扎实补齐生态环保领域短板弱项,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整改成效推动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全州纪检监察机关闻令而动,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责定位,采取“室组地”联动、“室组”联动、“组组”联动、“组地”联动的方式整合监督力量。同时,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文化旅游等部门协调联动,专责监督与行业监管同向发力、双向驱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相关县(市)纪委监委和派驻机构带着问题看环境、问原因、听民声、察实情,详细比对资料图片,了解问题形成原因,深入分析“症结”所在,现场研究解决措施,并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要树牢生态环境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高度重视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找准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时限、迅速整改到位,切实抓好日常监管。截至目前,州纪委监委围绕监督中发现的突出共性问题,共下发11份工作提示函,督促相关部门直面顽疾、动真碰硬,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实行整改销号,坚决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好。

与此同时,该州纪委监委成立责任追究工作专班,按照“严肃、精准、有效”的原则,抓住“明责、定责、追责”环节,构建起从制度明责、清单定责到督责、追责的完整链条,明晰责任内容、厘清责任边界,严肃查处应付督察、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突出问题,严肃问责污染防治工作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行为。

“我们要认真对照查找、举一反三整改,在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基础上,用发展眼光促进粗放型经济向绿色经济发展转型,不断巩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涉及问题整改的党组织负责人表示,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扛牢整改政治责任。

该州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以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重要契机,深化改革创新、调动各方力量、盘活各类资源,做好产业规划、预留发展空间、营造良好环境,加快推动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努力走好生态与经济双赢的绿色发展之路。

“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问题线索,要实行立项专办,建账管理,优先办理,严肃查处……”该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将把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建立政治监督台账、跟进整改进度,实地走访推动解决问题,审慎精准开展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工作走深走实。(杨自坚  寸光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