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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云南建设 | 省级有关部门话担当(二十九)

发布时间:2024-04-10 15:33:34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

推动医疗卫生领域行风不断向善向好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

姜旭

清廉云南建设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云南实践,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将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引领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在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责任上靶向发力。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将坚决把清廉云南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全面落实“1+1+N”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机关、医疗、公卫等重点单元清廉建设,多形式、多角度、多渠道开展“清廉卫健”廉洁文化宣传,不断厚植清廉沃土。二是在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上靶向发力。紧紧围绕6方面30类问题,聚焦“两个关键”,继续发挥省级协作机制的牵头作用,加大部门之间的会商力度,稳妥有序推进集中整治工作。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和风险隐患,进一步推进长效治理,着力修订和新增一批管长远的刚性制度,推动行业持续向好。三是在提高群众就医的获得感上靶向发力。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盯群众看病就医的堵点难点问题,以“小切口”破解“大问题”,用“全周期管理”理念,把监督、纠治、教育、治理贯通起来,实现推动解决问题的“聚合”效应。深入开展“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活动,拓展医疗服务模式,优化医院服务流程,提升医疗救治效率与能力,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