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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云南建设 | 省级有关部门话担当(十九)

发布时间:2024-04-05 11:58:14   来源:省公安厅

编者按:为进一步深化拓展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促进清廉建设与行业现代化治理深度融合,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省委明确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各省级部门党组(党委)围绕清廉云南建设目标和“十大行动”要求,在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工作的同时,做好“清廉单元”建设的融合结合,形成各自有抓手、有特点、有质效的清廉行动。

话担当、谈举措,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省级有关部门对此有什么话要说→


深入践行自我革命精神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

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岳修虎

省公安厅认真贯彻落实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部署和公安部工作要求,以政治建警为统领,以服务人民为中心,以法治公安为主线,在全面和从严上持续发力,推进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深走实。

坚持政治监督护航,强化政治建警。引导民警自觉履行政治学习义务,常态化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做到知其言、明其意,化于心、践于行。推进政治工作体系建设,深化“第一议题”学习,抓实“第一要件”办理,围绕维护政治安全、筑牢边境安全屏障“国之大者”强化监督,切实以实际行动筑牢政治忠诚。

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结合公安机关实际,完善内控工作体系,构建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深入推进“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等,深化“零违纪”创建,以执法办案、审批监管、干部管理等为重点,推进专项整治。保持“零容忍”惩贪治腐,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经常性谈心谈话提醒,做到管在日常、严在平常。

突出监督保障,服务推动发展。围绕公安机关主责主业,增强保一方平安、主动服务国家战略、靠前为民服务等工作理念,按照省委部署推进“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及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等,树牢实干实绩导向,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及时选任到适合岗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鼓励创新、宽容失误,营造敢想敢试敢闯敢干的干事创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