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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云南建设 | 省级有关部门话担当(十六)

发布时间:2024-04-03 17:47:16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省人大财经委

编者按:为进一步深化拓展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促进清廉建设与行业现代化治理深度融合,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省委明确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各省级部门党组(党委)围绕清廉云南建设目标和“十大行动”要求,在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工作的同时,做好“清廉单元”建设的融合结合,形成各自有抓手、有特点、有质效的清廉行动。

话担当、谈举措,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省级有关部门对此有什么话要说→


全口径全过程监督

更好发挥“清源行动”中的人大作用

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王卫昆

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是我省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生动实践和具体体现,是强化财政资金源头监管、切实推进“不能腐”的重要举措,是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保障积极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促进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抓手。

下步工作中,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将从人大监督角度做好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的施工队长,加强对预决算、国有资产和政府债务的监督,推动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依法管理、有效使用。一是围绕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紧盯债券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推动政府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二是围绕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加大对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全过程的监督,对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对预算调整方案进行重点监督,对部分重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监督,推动各预算单位遵守财经纪律,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紧要处。三是围绕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部分整改难度大、情况复杂的问题进行跟踪监督,助推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围绕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推动解决国有资产底数仍然不够清晰、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效率有待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不够科学等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