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云南省委印发《关于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行动方案》,聚焦三大层面推进清廉建设。按照省委部署,全省各级各部门统筹开展正风肃纪反腐“雷霆行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推动“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谋划推进‘三不腐’”层面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木崇根、肖忠万、和丽军、余丽军等一批丽江市的省管干部相继落马,丽江交通、旅游、司法等系统的腐败盖子陆续被揭开……省委安排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联合组成政治生态调研组,对丽江市进行政治体检、问题起底、区域整治,以集群耦合思维贯通查改治,促进“打赢攻坚战”“打扫战场”“战后重建”有机协同,“盾构式”推动丽江政治生态修复净化。
“雷霆行动”开展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以案件查办为切入口,把对反腐败工作的战略思考、战役组织、战术运用、战斗效果协同起来,系统推进案件查办、问题整改、深化改革、促进治理、推动发展“通篇文章”,聚焦行业性、领域性、区域性腐败治理,一个区域一个区域、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清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持续提升腐败治理效能。
“不敢腐”的震慑持续强化,“不能腐”的笼子也越扎越紧。我省找准“不能腐”的重点部位,盯紧资金、项目、审批等关键,深化推进“清源行动”“阳光行动”,健全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
“将财政资金监管融入预算编制、申报、执行等各环节,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好全市‘钱袋子’‘账本子’。”昆明市财政局制定出台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十条措施,健全财政资金全过程闭环监管机制,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坚持跟踪督办整改,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作为“清源行动”的牵头部门,省财政厅积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化支付电子化改革、强化国库动态监管,将涉及民生保障、发展教育、基本建设、乡村振兴等领域项目纳入重点监控范围,从源头防范风险、堵塞漏洞、织密安全网。
省发展改革委结合“阳光行动”工作清单确定的四方面整治重点,细化《云南省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工作方案》,会同各有关部门,围绕项目审批全流程监管,深入实施规范重大项目决策、重大项目审批监管职能失守整治、招投标领域整治、履行项目合同弄虚作假整治、重大项目“未批先建”“边建边批”“先建后补”问题专项整治等五大专项行动,全力营造依法审批、清廉审批良好氛围。
“重点工程建设涉及部门多,充分发挥‘室组地’协同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该县紧盯全县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审批流程、制度执行、配套政策、工作作风等方面,融合运用“室组地”“线上+线下”联动监督等方式,开展线下实地调查、协调帮扶、督促整改、提醒问效,实现对重大项目全周期监督,打通“中梗阻”,助推项目建设跑出“加速度”。
推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的升华,要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更加注重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全省各级各部门不断深化拓展“强基行动”,在建机制、强根基、拓载体、浓氛围方面下功夫,丰富廉洁文化载体,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推动廉洁文化建设走深走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编排廉政教育舞台剧《红线》,增强警示教育效果;弥渡县将廉洁文化的内容融入花灯小戏中,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廉洁教育……
过去一年,我省积极探索“三不腐”贯通融合的实现途径和有效载体,把一体推进“三不腐”与净化政治生态、优化发展环境、激发担当作为结合起来,促进党员干部清正勤勉、营商环境亲清和谐、社会风气清朗向上,推动全域清廉。(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