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州共受理‘一肩挑’人员信访举报76件,处置问题线索145件,立案55件,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3人……”这是楚雄彝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去年以来加强村(社区)“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的工作成果。
去年以来,楚雄州南华、大姚两县被列为云南省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督试点,经过近一年的探索实践,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楚雄州纪委监委联动组织、民政、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及时梳理总结试点经验,推动州委出台《楚雄州关于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切实把试点工作探索出来的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
《办法》充分吸收各县市探索出的有效做法,聚焦“管理+监督”双轮驱动,在管理体系上,从强化教育培训、规范村级事项决策和公开、加强管理考核、落实激励保障4个方面明确了18项措施;在监督体系上,从强化数智监督、加大协同监督、开展提级监督3个方面明确了14项措施,强化村干部管理监督,督促村干部廉洁履职。
“村‘两委’干部‘一肩挑’后,村级权力相对集中,只有攥指成拳,化零为整,才能织密扎牢基层监督网。”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注重统筹力量,凝聚监督合力,明确对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督工作,在县市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纪委监委牵头,统筹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村(社区)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条上领、块上促,构建“县统筹抓乡促村”监督格局,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同时,加强交叉巡察和乡镇片区协作,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对规模较大、资源资产富集、集体资金较多、信访量较大的村(社区)持续开展提级监督,聚焦“人、事、权”三个重点,以提级审计、提级建立廉政档案及回复廉政意见、提级受理信访举报、提级办理问题线索四个提级方式,将“上对下监督”的组织优势和“面对面”监督的距离优势有机结合,一线发现问题、提级解决问题、合力纠治问题。
为了有效解决基层监督“高频低效”问题,《办法》中创新实施乡镇纪委“派单监督”和“村(居)监督委员会廉情分析”制度,推广“十户一体+村(居)务监督”模式、持续发挥“三员”(监察联络员、乡村振兴特邀观察员、项目廉洁评估员)监督“前哨”作用、开展入户走访等多种监督方式,推动精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在提升监督质效方面,通过建立“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事项清单、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村(居)干部履行职责清单及履职行为负面清单,以清单化方式厘清“一肩挑”干部权责,找准监督重点。此外,全覆盖推进“三资”监管平台及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以信息化手段助力做强基层监督,有效实现群众“看单办事”、村(社区)干部“依单履职”、党员群众“照单监督”,以“精准导航”提升监督质效。
紧盯“一肩挑”干部开展监督,不是把人管死,而是督促其规范用权、廉洁履职,当好乡村振兴“领头羊”。因此,《办法》在着力构建基层权力运行监督体系的同时,还从强化教育培训、加强管理考核、落实激励保障等方面入手,完善配套制度,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为“一肩挑”的基层干部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把《办法》的出台实施作为契机,把试点经验变成面上举措,以加强‘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为抓手,健全完善基层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基层小微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以监督实效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为乡村振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马学能 李秋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