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为此,广大党员干部要慎终如始抓实党纪学习教育,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自觉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不竭动力。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对党员的纪律教育。从土地革命时期到抗日战争时期,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党对党员的纪律教育逐渐发展完善;今年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更是专门强调纪律,在全党营造了遵规守纪的浓厚氛围。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仍然有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把纪律教育当成“耳旁风”“一阵风”,走偏走样走歪、逾规越矩越界还浑然不觉。
慎终如始抓实党纪学习教育,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是党的总章程,也是党的纪律规矩的总源头。要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坚持常学常新、常悟常进。只有学好、吃透和掌握了党章的精髓要义,才能弄清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慎终如始抓实党纪学习教育,要从心底里把党规党纪当成高压线、警戒线。“自觉的纪律”历来都是共产党人共同的价值追求。党的好干部焦裕禄言传身教,从不让子女“看白戏”;杨善洲一辈子坚持出差、下乡自己缴纳伙食费……无数共产党员以身作则,在自律上发挥了表率作用。要自觉向先进典型看齐、对标对表,把党规党纪学习作为必修课、常修课,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牢思想之舵,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慎终如始抓实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在“深化”上下功夫,就不能浮光掠影、“雨过地皮湿”,要学深悟透、入脑入心,更加深刻地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在“内化”上下功夫,就不能一蹴而就、“一日看尽长安花”,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在“转化”上下功夫,就不能脱离实际、学用“两张皮”,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自觉把党纪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要求结合起来,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在新征程上扛使命、谱新篇。(胡凤梅 作者单位:昆明市晋宁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