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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报评论 | 突出铲除土壤条件深化反腐败斗争② 强化以案促改促治 纵深推进“不能腐”

发布时间:2024-02-21 08:31:3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深化改革阻断腐败滋生蔓延”“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规范自由裁量权,减少设租寻租机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三次全会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反腐败查办案件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堵塞制度漏洞、筑牢思想防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只有常态化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加强类案分析,注重发现和纠治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深入查找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才能努力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才能努力避免后来者重蹈覆辙。要从腐败问题产生的体制机制、思想根源、现实因素、手段方式等方面入手,把握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基本规律,把严肃惩治腐败与严密制度约束、严格教育引导紧密结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更加常态化、长效化地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

推动强化监督,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有可能被滥用。被查处的腐败分子,从小错到大错、从违纪到违法甚至犯罪,背后往往是缺乏监督、权力任性。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要改进监督,推动健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不断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促进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形成合力。督促案发单位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推动用权公开,强化权力制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推动相关党组织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紧盯“关键少数”、紧盯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推动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新兴领域治理机制建设。反腐败要突出重点,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的深度广度,以案促改促治同样要针对重点领域推动完善体制机制。三次全会要求,把严惩政商勾连的腐败作为攻坚战重中之重,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烟草、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领域腐败问题,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集中整治跨境腐败问题。要把以案促改促治贯穿重点领域案件查办全过程,做到边查处案件、边发现问题、边剖析原因、边提出建议、边推进问题整改。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推动重点领域查找暴露出来的廉洁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完善管权治吏体制机制,狠抓制度执行,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一些新兴领域还存在制度空白,给权力设租寻租留下空间。要推动相关领域抓紧建章立制、补齐短板,从制度层面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斩断利益输送渠道,从一开始就把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推动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强化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快速处置。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持续发力、纵深推进,腐败的手段越发隐形变异、翻新升级。以案促改促治要加强对执纪执法实践中新情况新问题的关注,持续深化对腐败新表现新动向的规律性认识。要健全腐败案件发现和查处机制,强化巡视、审计、统计、财会等监督成果运用,构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衔接顺畅的体制机制,提高及时发现、有效处理腐败问题的能力。前移反腐关口,深化源头治理,既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又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把防治腐败的制度笼子扎得更牢更严密,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兰琳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