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7日至4月27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沧源县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6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沧源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巡视反馈后,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提出下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扛实责任抓整改。成立由县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巡视整改工作专班,建立定期调度、督查检查等机制。县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带头整改自身问题,领办重点难点任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4次、工作推进会议3次研究部署、推动调度巡视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173条,制定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召开全县整改任务交办会议,现场移交“整改任务交办清单”,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修订完善《县委工作规则》《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以创建“三好示范县”为抓手,在及时总结提炼的基础上,县委常委会会议多次研究部署现代化边境村幸福村建设、绿美沧源建设和壮大“三大经济”等相关工作,并将落实情况列为县委、县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加强对采伐林木植被恢复工作,召开整改推进会议4次,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现场调度2次,目前班洪乡拱达滚超采林地已完成植被恢复。
2.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壮大肉牛产业,严格执行《沧源佤族自治县“十四五”肉牛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培育“千头村”8个,养殖场存栏1000头以上2个,存栏100头以上10个;投放肉牛产业贷款1.47亿元;制定《村党组织领办肉牛养殖合作社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工作包保责任制》《沧源佤族自治县村党组织领办肉牛养殖合作社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工作扶持政策方案》,成立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挥部,召开推进会35次,开展养殖技术培训3期140人次,培育规模以上屠宰及肉类加工企业2户。加快推动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指导性指标全部达标。严格执行《推进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党校(行政学校)新时代乡村振兴大学堂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完成综合楼竣工验收备案和不动产权证办理,现已投入教学使用。
3.认真贯彻落实“三新一高”战略部署。激发沿边开放活力,做好推进减免税货物的税款担保、虚拟卡口验放模式、“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通关业务改革工作。目前,永和口岸平均通关时长均小于5小时,快于全省平均水平。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壮大口岸经济发展规划(2023—2035年)》等文件,加快永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园区新注册企业66户,已落户园区企业7户。县委传达学习国家、省、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召开专项治理行动部署会,开展统计业务培训8次。配合市级对16户企业进行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县委巡察机构与政府统计机构工作协调机制(试行)》,将统计造假纳入巡察监督内容。
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严格执行双月定期研究调度机制,召开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工作推进会议和工作调度会议10余次。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分批分类加快财政衔接资金拨付进度;按照《云南省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以“合作社+企业”“党组织领办+”等模式,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闲置资产13个。印发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包保挂钩机制,完成耕地流出问题整改。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县委常委会会议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报送县委常委会会议议题的通知》,制定县委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县委开展谈话和约谈工作规则(试行)》《沧源佤族自治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办法》,县政府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约谈班子成员2人,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对县级部门开展约谈提醒20人次。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执行“三个汇报”机制,严格在时间节点内听取巡察情况汇报。
2.压紧压实监督责任。组建工作专班,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方面对案件开展复盘,同时印发《工作提示》督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自查,要求对照警醒反思、举一反三进行整改。深化运用“1+1+1”监督联动机制,将重点关注问题纳入派单监督内容。制定《沧源佤族自治县沿边定居群众生活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等文件,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监督检查,加强资金监管。
3.紧盯重点领域廉洁风险。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制度规定,依法依规做到科学决策。常态化对“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开展谈话,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开展提醒谈话49人,约谈68人。强化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沧源佤族自治县县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督促指导企业完善《沧源县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沧源县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制度。
4.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出《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监察建议》,督促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运维服务的通知》,建立健全公务车辆日常使用管理制度,完善公务用车派车管理,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定点制度,选定3家公车运维服务企业进驻政府采购云平台。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充分运用“1+1+1”监督联动机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日常监督,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反馈整改,涉及违规违纪问题从严查处。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县委领导班子发挥表率作用。县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县政府提交的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资金事宜研究5次。县政府严格执行《县政府工作规则》《县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对69项资金议题依法决策,并按要求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组织参加省委办公厅党办大讲堂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4期,开展档案业务培训1期。
2.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严格执行《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转任(调动)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空缺情况排查,综合分析研判,通过选配乡镇领导干部等方式补齐乡(镇)领导班子成员7名;通过职级晋升等方式,鼓励引导6名县直部门干部到乡(镇)工作。严格执行《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指引》,修订《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办法》,规范廉政意见回复工作。4批次135人次领导干部调整时均按照要求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3.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印发《工作提醒》,督促提醒县委领导深入挂钩联系点履行党建主体责任。13名县委常委累计深入挂钩联系点指导党建工作79次,列席指导联系点“三会一课”33次,示范带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建立党支部联系点257个,解决问题420个。将党规党纪教育纳入“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内容。压实党委管理教育党员的主体责任,集体约谈5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书记。
(四)关于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县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动解决上级巡视、环保督察和审计等反馈的19个问题,其中已完成整改18个,正在推进整改1个。对整改不力的分管领导,开展约谈1次14人次;对未完成整改的8个牵头和责任单位开展约谈。
2.抓实整改监督责任。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监督重点,派出3个监督检查组开展3轮专项监督检查,约谈4个责任单位,并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已完成东丁水库项目水土流失治理和芒回水库工程建设项目部分工程变更报批工作。
3.推动问题整改到位。通过月调度机制,督促沧源县云矿金腊资源有限公司落实整改责任,水污染物排放监测已委托第三方技术方开展月监测,安装总悬浮颗粒物(TPS)浓度监测设施。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已开展季度性监督性监测。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5个问题整改已通过市级核查验收。开展监督检查任务派单,将历次巡视巡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派单监督内容。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以高站位持续抓整改。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时刻保持政治上的警醒和坚定,进一步强化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理解认识,在思想上打牢基础,态度上认真坚决,行动上狠抓落实。
(二)健全长效机制。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用制度规范工作,用制度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向省委、市委和全县各族人民交上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7124022;联系地址:沧源县勐董镇广场路187号;电子邮箱:cy7124022@126.com。
中共沧源县委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