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7日至4月27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陇川县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6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陇川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县委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有关精神,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县委先后召开4次县委常委会会议、6次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成立由县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8个专项整改组,由县委领导班子成员任组长牵头负责,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任务、时间和责任“四张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抓实巡视整改。
(二)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委主要负责人坚持“领着干、带着干”,对巡视整改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调度,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每半月主持召开工作调度会,听取各整改组工作推进情况,针对整改难点问题,及时深入各组共同研究整改对策举措,保证整改工作方向精准、措施有力、推进顺利。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制定《陇川县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实施办法》。分领域、分专题、分批次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36期、理论宣讲400余场。主动服务和融入瑞丽试验区、自贸区建设,制定出台陇川县口岸经济、园区经济、资源经济等系列三年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全力助推“三大经济”高质量发展。
2.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严格执行修订的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会议规范,巡视整改期间,分批次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县法院等专题报告。制定打造边疆治理现代化标杆任务分工方案、巩固提升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等实施方案,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组建5支县级专项普法工作队,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等系列活动。实行“一个重点项目、一名县级领导、一套班子、一个部门、一跟到底”制度,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调度、带头破解重大项目面临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做好推进项目的要素保障工作,逐一盘活邦瓦古树樱花谷、安琪酵母二期等项目,有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3.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出台《陇川县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以五大主导产业和三条全产业链为抓手,推动一二三产有效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累计完成农村沼改厕1881户,全县主要农作物各类化肥施用总量同比减少2.1%,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8%,能源消费总量同步下降13.2%。南宛河综合提升项目、乡镇“两污”设施和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精准有效治理。制定《陇川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土地,推进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和新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4.认真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强化“四不摘”政策落实,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等专题研究乡村振兴工作19次,制定出台方案制度7项。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提高履职能力,全覆盖完成驻村工作队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精准摸排底数,成立工作组到9个乡(镇)、68个行政村开展政策宣传及部署务工补助申请工作,目前全面兑付2023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2590人284.9万元。引导多种利益联结机制交叉互融,通过“企业+合作社+脱贫户”的“双绑”机制,实现脱贫户、三类监测人员“双绑率”100%。提升乡村发展内生动力,盘活闲置扶贫资产。截至目前,8个养殖项目、4个种植项目、5个基础设施项目闲置资产已全部盘活,带动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双增收。对全县7个就业帮扶车间开展实地走访,指导帮扶车间提升管理运行水平,引导7个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人员603人。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扛牢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分析研判全县政治生态,印发《2023年度陇川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正负面清单》,清单化推进责任落实落细。制定《陇川县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教育监管,县委主要领导开展谈话69人次。把经常性纪律教育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始终,督促各级各部门采取上廉政专题党课、旁听庭审、观看警示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722场次14034人。出台《陇川县党员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处理办法》,深入开展党员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扛牢压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建立“三个汇报”时间节点台账,高质按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县委主要负责人对巡察发现的系统性、区域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对专题报告、问题线索等提出具体要求,有力推动县委巡察工作走深走实。
2.发挥监督执纪作用。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能力素质建设,举办业务培训班次9个,培训人数372人次。深入推进“5+N”专项监督,深化运用“室组地巡”联动工作机制,压实派驻机构和乡镇(农场)纪委监督责任,与驻地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人员进行谈心谈话80余次。深入推进正风肃纪“雷霆行动”,线索处置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3.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洁风险防范。深入推进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聚焦决策、招标、实施、验收等全流程各环节,厘清部门权责清单,全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做好部门和领导干部廉政风险登记。强化制度约束,修订完善《中共云南陇川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规范管理使用资金。
4.以“两个革命”为抓手提效能转作风。印发《2023年陇川县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要点》,“闻令而动、说干就干、干就干成”作风深入人心、蔚然成风,陇川县相关做法被选为全省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先进典型进行推广交流。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助资金“一卡通”“一卡统”为切口,对各乡镇(农场)开展监督检查18次,督促整改问题97个,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7份。
5.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问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干部,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8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起。严厉整治会风会纪,对违反会风会纪的单位和个人全县通报。修订完善《陇川县公务用车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等3项管理办法,切实规范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使用和管理工作。加强领导调研、全县会议文件的统筹协调,严格发文审核,严控会议频次。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县处级领导带头深入一线包最难的项目,一大批事关全县发展大局的重大项目加速推进,南宛河综合治理项目开工建设,政务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复工建设。完成征地搬迁农户178.87亩预留地场平与道路推整工作。
2.系统谋划和推进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优秀年轻干部“育鹰”三年行动计划》《新入职干部结对帮带制度》,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分类分级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综合能力。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加强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前置把关。注重基层和实践导向,有计划地安排优秀干部到基层一线历练成长。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配齐配强全县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持续优化队伍结构。压实人才工作责任,系统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3.坚持不懈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印发《陇川县2023年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方案》等文件,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提高各领域党建质量。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依规依纪严肃处置违规违纪发展党员问题,扛牢发展党员的政治责任。加强党员日常管理,教育引导党员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联系服务群众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全县党群活动场所情况进行排查,形成管理台账,扛牢党群活动场所日常管理和使用职责,发挥阵地作用。
(四)关于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县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清单,县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视巡察整改工作9次,县委主要负责人调度巡视巡察整改工作68次,组织召开巡视巡察整改重点工作推进会6次,强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对近年来巡视巡察、审计、各类监督检查反馈整改不到位、未完成整改、仍在持续整改等问题进行全盘梳理,持续跟踪督促,确保反馈问题清零销号。
2.压实监督责任。把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内容,推动日常监督检查常态化。截至目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7次。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巡察机构成立2个巡视整改专项监督检查组,开展巡视整改专项监督,协同联动推进整改。
3.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完善《陇川县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实施办法》等51项制度,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改成效。针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对有普遍性、规律性和反复发生的重点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研究、举一反三,推动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常态长效进行整改。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理论武装。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的强大动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见真章、求实效。
(二)强化成果转化运用。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92-7177819;联系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勐宛路1号陇川县委巡察办;电子邮箱:lcxwxcb2021@126.com。
中共陇川县委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