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开展以来,大理白族自治州重点围绕预算绩效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监督等6个方面的问题,列出了37种具体情形来对应查找问题,实行挂图作战,以问题整改来推进工作。
该州将“清源行动”与财会监督同步部署、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印发《大理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建立财政部门主责监督、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依责监督等的五责监督体系,实行周分析、月调度、季检查、半年督、年总结的工作监督机制,推动“清源行动”与财会监督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大理州实施了对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电子收缴管理改革、财政资金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民生性专项资金实地监督检查、财会信息质量专项提升行动等一系列具备大理特色的创新举措和“自选动作”。通过跟踪2020年以来纪检监察、审计、行政和巡视巡察中发现的财政资金管理问题整改情况,促进多种监督贯通协调。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组团联动协作优势,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反馈的问题线索,有针对性地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听取工作情况介绍、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实地复查,准确掌握各级各部门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强化从源头到末梢的全过程、全流程管控。
同时,该州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审计、财政、统计等部门在方案制定、工作推进、对下复查、问题研判、成果共享等方面的全程联动,以各类监督融合、力量叠加,严查干部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形成各类监督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的良好工作态势。创新建立财政到人补助项目清单,确保清单内29项到人补助按月足额优先发放、不发生新的拖欠,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专职会计核算机构,既能充分保障预算单位独立行使资金审批使用权,又能实现会计业务处理过程的公开,大幅降低行政成本,实现财务审批与会计监督的分离,更好地发挥财会监督的重要作用。”为全面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大理州创新提出并成立了会计核算中心。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将15家预算单位作为会计集中核算的第一批试点单位,通过集中核算,进一步规范了单位财务管理,加强了财会监督。
此外,针对发现问题,该州实行财政资金监管重点任务清单制、销号式管理,确保问题整改颗粒归仓。同时,强化监督推动习惯过紧日子工作不断落实落细,累计完善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健全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制度100余项,从源头上完善财政资金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体系。(崔寒 杨立娟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