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靶向监督助推“清源行动”见质见效

发布时间:2024-08-29 09:40:50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红塔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聚焦财政资金规范运行和廉政风险防范,紧盯“关键少数”、关键业务、关键环节,加强对财政资金规范化的监督,推进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建设,推动“清源行动”落实落地、见质见效。

据悉,该区在2023年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将财会监督与财政资金监管相结合,印发《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列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财经纪律问题整治、财务会计行为规范等11个重点任务,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内容、方法、步骤,建立预算单位自查、财政部门动态排查、纪检监察机关与财会监督相互贯通、同向发力的工作体系。

“我们对照11项重点任务,细化监督措施,以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销账式’落实,确保量化目标任务按期实现、取得良好整治成果。”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该区纪委监委围绕“清源行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落实,与财政、审计等部门会商,充分征求各类监督主体对年度财会监督工作计划的意见,结合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审查调查反映出的突出问题,梳理出专项结余资金盘活利用整治、国资国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22个重点特色任务清单;综合运用纪巡联动、“室组地”联动工作机制,成立3个工作专班,“一组一专项”,紧盯财政资金的审批程序、来源去向、使用流动、使用效果等,全面查找财政资金管理过程中政策落实不力、履职尽责不力,挪用、拆借、截留、挤占财政资金等纪律作风和违纪违法问题。

“你们单位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过于空泛,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

“街道填报的专项结余结转资金的余额数与国库提供的单位专户银行余额数、代管资金余额数不一致,请尽快核实……”

工作中,该区纪委监委采取“重点抽查+跟进督查+靶向复查”的方式,对自查不深不透、自查问题突出以及财政资金项目密集的单位开展重点抽查。对查找出的工作措施缺乏实操性、整治效果不明显等一般性问题,督促财政部门采取提醒、通报、发函等方式,指导问题部门“清单化”推进、“责任化”督办、“销号式”管理,整改情况由派驻纪检监察组适时开展“回头看”,靶向复查,跟踪问效。

针对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况,建立问题线索台账,由纪检监察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及时互通情况、共享信息、移送线索,确保问题线索直查快办。今年以来,共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18个,处置问题线索3件,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次,批评教育等处理3人次,推动完成财政专项资金整改4.27亿元,清理盘活结余资金594.35万元,建章立制2项。(李文俊  徐莹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