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5月1日实施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以来,截至今年3月,全州涉及招投标项目数349个,为4570人次减免投标保证金共2.9亿元……
这是迪庆州规范项目管理关键环节,推动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运行”的突破性成效。
自《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发布后,迪庆州随即印发相关通知,要求取消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等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交易环节,严格规范资格预审和招标代理收费等行为,对必须依法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按照50%的比例减免投标保证金。迪庆州纪委监委以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为抓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职责定位,紧盯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工作落实中的关键环节,建立“纪检监察+行业部门”联动监督机制,把制度执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列入监督清单,靶向施策,推动清廉云南建设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落地落实。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长期存在缴纳保证金投入总量大、返还周期长等问题,加大了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影响经营主体发展活力。”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优化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关键环节是将减免工作落实落细,真正做到降低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
“阳光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阳光”。为切实提升监督实效,州纪委监委及时梳理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难点、堵点、盲点环节,会同发改、住建、政务服务等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综合运用实地调研、专项监督、信息共享等方式靶向发力精准监督,构建起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一体推动的全过程联动监督格局,严肃查处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工作中存在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以及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等作风和腐败问题,积极营造“依规减免、廉洁减免”的良好氛围。
在州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各职能部门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用心解决企业的急难愁盼怨。为持续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断优化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迪庆州充分运用企业信用评价方式代替投标保证金,对无失信记录的中小微企业或信用记录良好的投标人,给予分类减免投标保证金的优惠待遇,大力推行保函(保险)服务,鼓励招标人接受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截至3月底,在全州328个招投标项目中,4050人次使用保函(保险)服务,占参与投标总人数的70%以上,2024年企业选择保险(保函)服务占总交易项目数的91.6%。
“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工作环节流程多、权力运行广,极易滋生违纪违法行为。”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将继续坚持监督关口前移,整合监督力量,通过“体验式”调研监督、“室组地”联动监督等方式,将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推动问题真改实改,以有力监督为项目建设清障护航,不断优化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推动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运行”,让项目建设“跑出加速度”,助推“清廉云南”建设迪庆实践走深走实。(何维龙 || 责任编辑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