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昌,1914年1月生于德宏芒市,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4月去到延安,进入抗大学习,后在绥德地区开展统战工作。1946年前往东北,担任合江省(今黑龙江省)勃利县委副书记、县长,领导开展剿匪、土地改革等,为巩固革命政权作出了贡献。1950年回到云南,担任云南省水力发电工程局副局长,参与领导建设以礼河电站。1977年5月27日逝世。
罗志昌在延安。
罗志昌:努力做一个“三清”的人
罗志昌一生严于律己、两袖清风,朴实纯粹、淡泊名利,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践行入党时的初心和信念。
1938年2月,受中共云南省特委派遣,罗志昌历经千难万险,去到延安汇报云南恢复党组织工作的情况,并留在延安,先后进入抗大、中央组织部党员训练班和行政训练班学习。在党的教育培养下,延安精神的种子在罗志昌心里生根发芽,并深深影响了他的一生。
1946年,罗志昌担任合江省(今黑龙江省)勃利县委副书记、县长,投入剿匪、土地改革,稳固革命政权期间,为了完成任务,他总是冲在第一线,不管天寒地冻,不管匪情多严重,哪里的工作有困难,他就出现在哪里,经常顾不上吃饭。就是在这样艰苦的工作环境里,患上了关节炎、肺结核。他总是默默忍受着,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忠诚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使命与担当。
1955年8月,罗志昌投身以礼河电站建设。当时电站建设刚刚起步,还面临国内生产资料短缺、国际经济封锁等重重困难,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罗志昌带领同志们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开启了云南乃至中国水电的艰难创业历程。罗志昌和工人主动放弃节假日,日夜奋战在电站建设工地,每天工作12个小时以上,吃住在工地,他们没有任何津贴和奖金。交通困难,副食品供应紧张,吃干菜,生活条件十分艰苦。建设者依靠板锄、洋镐、扁担等简陋工具,在野草丛生、荆棘遍地的荒滩上开展大坝清基工作,在水鞋严重短缺的情况下,就光着脚下水清基,用箩筐和木桶清除淤泥。筑坝截流时,由于缺少机械化和专业技术,只能人工填土、人工夯土,用双手、扁担、箩筐、马匹不停地搬土、夯筑……罗志昌带领同志们以改天换地的气魄,克服重重困难。1958年8月,以礼河电站提前4个月建成发电,开创了新中国水电建设史上多个“第一”:当时全国最高水头电站、亚洲第一人工大坝。
1975年夏,罗志昌带着工作组到滇西调研电站工作。在芒市调研时,罗志昌对水电队长曹文章说:“小曹,我是芒市下东坝竹人。”曹队长十分惊讶:“老首长是芒市人?你看,翻过那座尖山就是坝竹村,我马上找匹马驮你回家看看。”罗志昌说:“我是来工作调研的,要遵守组织纪律,这事就算了。”阔别家乡44年的罗志昌久久远眺家的方向。这次滇西调研时,罗志昌已身患重病,知道自己时日不多,他多想回家看看,但最终还是坚守了组织纪律。
罗志昌经常教导子女:“一个人的清白有三个方面:一是政治清白,不做有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事情;二是经济清白,不取不义不法之财,做一个自食其力的人;三是做人清白,要谦恭礼让、诚实守信,心存‘好人有好报’的善念做人。”去世前2个月,他在病榻上写信给儿子,要求他刻苦钻研业务,加强政治学习,多做贡献、报效国家。
回顾罗志昌的一生,没有惊世骇俗的丰功伟绩,没有惊天动地的豪言壮举,只是凭着对党和人民的一片赤诚,始终做好一名党员的分内之事。但正是凭着这几十年的坚守,他的事迹至今仍在云岭大地传颂。(解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