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声声传(27) | 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职

发布时间:2024-08-06 17:08:19   来源:云南新闻广播

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职

1、时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在保障群众监督权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

始终站稳群众立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时刻把人民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初心使命记在心间,坚持把维护群众诉求作为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做到知民情、除民害、护民生。

持续改进工作作风,防范和整治信访举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化开门接访、带案下访、问效回访等,热情接谈、解疑释惑,认真处理每一封信访举报,认真对待每一位来访群众,认真接听每一个举报电话,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让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温度。

紧盯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坚决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解决群众一件件具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2、依规依纪依法办好每一件信访举报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问题线索的主渠道,是监督执纪执法的第一道关口,是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重要作用。

在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信访举报渠道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通过深入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信访举报,加强与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变接访为出访、下访,深入挖掘问题线索。

规范信访举报登记管理,建立信访举报办理工作台账,狠抓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梳理和排查,加大交办督办工作力度,及时受理办理群众信访举报,及时高效处置反映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等问题,确保信访举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定期梳理信访举报数据,对群众反映强烈、集中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既发现反映党员干部个体的问题,及时移(转)送相关承办部门(单位),又挖掘党员干部所在地区、系统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扎实做好形势分析与预警,真正发挥信访举报工作政治生态“风向标”、领导决策“参谋部”作用。

3、为担当者撑腰鼓劲

纪检监察机关既要扶正祛邪,对诬告行为“零容忍”,又要激浊扬清,为受到诬告者澄清是非,真正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持续严查诬告陷害,通过对检举控告的分析甄别,属于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对查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力震慑。对于通过诬告陷害获得的职务、职级、职称、学历、奖励、资格等利益,建议有关部门、组织、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

精准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常态化推进调查核实与澄清正名,对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失实的被举报单位和党员、干部,通过召开澄清会、发布通报、出具书面说明等方式予以澄清,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为清白者正名。

完善制度提供保障,对诬告陷害行为的认定、调查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严格细致的规定,出台《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提醒教育失实检举控告人实施办法》等制度办法,健全完善澄清保护、容错纠错、关爱保障等制度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据新华社北京2017年7月19日电

信访举报的正确打开方式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也离不开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正确行使信访举报权利。我们从“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职”“党员干部群众要知道”两个方面,列出了具体的行为要求,以供纪检监察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及群众学习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