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声声传(25) | 那些捕风捉影的不实举报

发布时间:2024-08-02 15:44:24   来源:云南新闻广播

那些捕风捉影的不实举报

村民白某某在晒谷场与其他村民聊天时听说村集体的房产在出租,一些与集体资产有关的合同也在签署。他没弄清具体情况,就来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实名举报村干部李某某和杨某某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出售和出租村集体财产,所得收入未纳入集体账户,也未进行公示等7个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

经县纪委监委认真核实,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只是听信他人传言,并无事实依据,认定其行为属错告,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白某某在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仅凭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测举报他人,是典型的错告行为,也属于不实举报的范畴。

不实的信访举报分很多种,有的因不明真相、道听途说而错告,有的动机不纯而恶意举报。虽然“诬告陷害”与“错告”在主观认识上有显著区别,但是都会损害被举报人名誉,也严重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更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对诬告陷害行为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错告误告的举报人也要进行提醒教育。

信访举报误区要避开

信访举报是充分保障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权利的重要途径,能够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和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感、认同感和获得感。现实中,部分党员干部和群众对信访举报还存在一些认识误区。我们结合案例进行剖析,让大家在信访举报时能更加合规合纪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