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声声传(20) | “动歪心思”追名逐利得不偿失

发布时间:2024-07-26 09:57:28   来源:云南新闻广播

“动歪心思”追名逐利得不偿失

张某某是某部门的主管,在得知周某拟提拔到该部门任副职的消息后,认为周某能力强,到该部门任职可能会抢了自己的风头,难以驾驭、不好管理,便将捕风捉影的一些传言和议论收集整理后,撰写成4封匿名举报信寄送给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周某存在4个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意图使其不被提拔任用,达到避免自己手中的地位和权力旁落的目的。最终,张某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张某某想利用信访举报打击对手,借机达到自己的个人目的,是诬告陷害中的常见类型。

近年来,一些党员干部诬告陷害他人的典型案例不时见诸媒体。诬告陷害者通过歪曲、捏造事实,无端指控、诬告同僚,企图在人事变动或荣誉、利益分配中获取不正当利益。

广大党员干部切不能把信访举报制度当作“名利场”上追名逐利的工具,在诬告陷害他人的问题上动心思、耍诡计。

信访举报误区要避开

信访举报是充分保障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权利的重要途径,能够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和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感、认同感和获得感。现实中,部分党员干部和群众对信访举报还存在一些认识误区。我们结合案例进行剖析,让大家在信访举报时能更加合规合纪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