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声声传(18) | 躲在316件信访举报信背后的人

发布时间:2024-07-24 11:23:37   来源:云南新闻广播

躲在316件信访举报信背后的人

李某某向某镇政府反映他家隔壁的石木工艺品店存在噪音和污染等问题,因处理结果未达到李某某的要求,便冒用他人身份进行不实信访举报。

其中,反映镇综合执法队队长王某某暴力执法的有90件,署名曾某某;反映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陈某利用职权干扰执法的有150件,署名张某某;反映镇党委书记张某某对陈某行为置之不管的有29件,署名梁某某;利用网络侮辱镇领导干部的有47件。后经该县纪委监委核实,316件信访举报均出自李某某一人。其举报的暴力执法、干扰执法等问题均失实。李某某因冒用他人身份并恶意举报,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秩序,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8天的处罚。

以上案例中,李某某冒名诬告陷害受到了依法处理。在现实中,有一些信访人以不署真实信息、冒用他人信息等方式信访举报,究其原因,有的怕打击报复,又希望得到优先处理,就冒用他人姓名举报;有的直接盗用与被举报人有“矛盾”人的姓名,意图使被举报者与署名者双方矛盾进一步加深;有的不仅冒名信访举报而且还冒名诬告陷害,性质更加恶劣,必将被严肃处理。冒名信访举报不可取,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信访举报,对实名信访举报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实名信访举报不仅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提高工作效率,也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有针对性地开展对信访人合法权利的保护。

信访举报误区要避开

信访举报是充分保障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权利的重要途径,能够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和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感、认同感和获得感。现实中,部分党员干部和群众对信访举报还存在一些认识误区。我们结合案例进行剖析,让大家在信访举报时能更加合规合纪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