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声声传(11) | 信访举报不能写“无字天书”

发布时间:2024-07-15 11:06:44   来源:云南新闻广播

信访举报误区要避开

信访举报是充分保障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权利的重要途径,能够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和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感、认同感和获得感。现实中,部分党员干部和群众对信访举报还存在一些认识误区。我们结合案例进行剖析,让大家在信访举报时能更加合规合纪合法。

信访举报不能写“无字天书”

某村村民钟某等人来到镇纪委反映村委会主任贪污问题,由该镇纪委工作人员张某现场接待。张某询问钟某等人:“你们村主任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贪污的什么钱?谁可以证明?有没有具体材料?”钟某等村民回答:“这些我们不知道,但是村主任肯定贪污了,你们调查不就清楚了。”工作人员张某耐心解释:“你们反映的问题没有具体内容,也没有相关材料佐证,我们没法受理啊!”最终,该镇纪委因钟某等人无法提供具体内容而不受理此信访件。

清风君说

上述案例中,钟某的信访举报因无具体内容,属于无实质内容的信访举报。

实践中,无实质内容信访举报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反映内容含糊不清,明显不合逻辑;

二是妄想或者明显不符合常情常理;

三是纯属宣泄个人情绪,没有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信息;

四是反映问题仅口号性地表述,没有具体情节;

五是仅列举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具体内容;

六是反映问题明显与事实不符。

无实质内容信访举报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因此,党员干部和群众在信访举报过程中,一定要做到真实、明确、具体地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