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报评论 | 学出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

发布时间:2024-04-25 08:18:0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近日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举行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主持会议时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用。要学出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旗帜鲜明同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同时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锻造纯度更高、成色更足的铁军。

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坚决扛起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也是纪律检查机关履职尽责的根本依据。《条例》在总则第一条即开宗明义地指出,制定《条例》是“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在第三条强调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党的二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对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两章进行了必要充实,其中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了纪委的职责任务,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管党治党的政治机关、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模范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管党治党、自我革命中的职能定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

严格执纪、精准执纪,切实把严的纪律执行起来。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认真,要害是从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条例》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是执行和维护纪律的基本标尺。作为党的“纪律部队”,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必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持严的基调与实的要求相统一,以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为导向严格纪律执行,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一切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作坚决斗争,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刀刃向内、自我革命,锻造过硬铁军队伍。“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队伍一以贯之的期望与要求。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突出发扬彻底自我革命精神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政治机关首先必须政治过硬,要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发扬彻底自我革命精神,持之以恒强化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廉洁建设,打造对党绝对忠诚、敢于善于斗争、自身正自身硬的纪检监察铁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在遵守、执行和维护纪律上走在前、作表率,一级示范给一级看、一级带领着一级干,从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常态化严格监督管理,永不止步地纯洁思想、纯洁组织,确保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坚决防止和纠治“灯下黑”,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以实际行动把铁军队伍的纯度、成色锻造得更高、更足。(李玉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