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粮食安全底线

发布时间:2024-07-07 09:12:14   来源:云南日报

“水稻进入管理关键期,合作社的技术员用无人机来帮我们管理,后期我们再按照指导,把除草、施肥等管理跟上,今年肯定又有个好收成。”面对前来走访的纪检监察干部,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沙河乡允俸村水稻种植户李大哥信心满满地说。

今年以来,双江县纪委监委将保障粮食安全纳入清廉云南建设政治监督“护航行动”重点工作清单,紧盯耕地保护、粮食生产、惠农政策落实等环节,强化监督检查,倒逼职能部门抓实抓细日常监管,以铁的纪律护航粮食安全。

粮食安全、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耕地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

围绕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开展监督,是我省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政治监督“护航行动”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重点内容之一。近段时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强化政治监督,压紧压实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耕地保护责任,推动开展专项整治,确保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走样,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督促财政部门全面梳理明确补贴政策清单,及时公布并更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政策、项目、标准等信息;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资金管理、发放、信息公开等工作……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惩治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等工作落实中的腐败问题,纠治挤占挪用、滞留延用粮油生产补助资金等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通过问题反馈、情况通报、专题会商、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督责任,以有力有效的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以开展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监督为抓手,建立问题整改、追责问责、以案促改“三张清单”,综合运用实地检查、提醒函、工作建议书,督促各职能部门严格执行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先后3次会同县委目督办、县政府目督办及相关行业部门,成立10个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图斑整改推进情况和干部履职情况开展蹲点式监督检查,推动图斑整改262个;向16个乡镇(街道)、7个县直单位发出关于耕地占补平衡专项行动涉及执法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办单23份,发出工作提示单3份。

加强联动,也是把护航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作为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重要举措之一,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室组地”“室+组+职能部门”等联动作战模式,对耕地保护工作重点和存在的问题强化监督检查,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各级党委和政府抓好工作落实,形成集中集成集束的监督效应,切实守牢耕地保护红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细化监督检查工作清单,聚焦“人、物、粮”重点要素和“购、销、储”关键环节,组建7个监督检查组,采取“室+组+职能部门”方式,深入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监督检查,已发现耕地保护问题6件,督促整改问题5个,提醒谈话6人次。

守住耕地,还要坚决整治乱占、破坏耕地违法行为,杜绝乱占耕地建房、新增耕地作假等问题发生。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大棚房”清理整治、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耕地流出整治和耕地占补平衡等工作,监督纠治耕地保护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守住群众“饭碗田”。

今年以来,隆阳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委、区政府督查力量,成立3个专项监督小组,将监督“探头”前移,细化责任分工,聚焦农村土地整治、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耕地保护法规政策落实等方面,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田间地头,逐村逐宗督查,努力实现问题在一线发现、在一线解决。同时,开展违法乱占耕地建房“回头看”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着力打击耕地保护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成立机动督查组,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暗访,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科学制定整改措施,分类梳理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开展实地走访,实行对账销号,严防虚假整改、敷衍应付等问题。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耕地保护及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和重要抓手。纪检监察机关如何保驾护航,推动高标准农田建好,守住耕地这个命根子?

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资金管理使用、后期管护等关键环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强化监督执纪执法,监督查处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质量问题、贪污腐败问题,以及项目监管、验收等环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督促各级党委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职能部门扛牢监管责任,形成全省上下齐抓共管、凝聚合力的“一盘棋”工作格局,以有力监督为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驾护航。(谢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