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纪时评: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发布时间:2024-05-21 08:00:00   来源:云南法制报纪检监察周刊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重庆时强调:“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这一重要要求,既强调了党的纪律规矩作为规范党员、干部言行强制约束性规定的严肃性,又指出党员、干部遵守纪律规矩的自觉性,充分体现了他律和自律的内在统一关系。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要求,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从政治、思想、行动上增强遵守、执行、维护党的纪律规矩的自觉性。

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深刻总结党的纪律建设历史经验,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和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出发,突出强调严明纪律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建设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位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纪律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为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发挥了重要纪律保障作用,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

重视无产阶级政党的纪律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中的重要内容。1859年,马克思在致恩格斯的信中指出:“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我们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有严格的纪律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显著特征。1920年,蔡和森给毛泽东写信,首次提出了“党的纪律为铁的纪律”。可以说,中国共产党自诞生起就遵循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和纪律思想,把崇高的信仰、严明的纪律写在自己的旗帜上,把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融入共产党人的血液中,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成功建设起一支团结统一、纪律严明、英勇善战的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在党的历史上,纪律一直是抽象要求和具体执行相统一的。我们党始终坚持把纪律说在前头、讲在明处,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树立看得见、可执行的标准。1927年10月,毛泽东同志在江西省茨坪荆竹山动员部队向井冈山进发时,提出了三项纪律:“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个红薯,打土豪要归公”;在即将走向全国解放之时,党中央在西柏坡立下规矩:“一曰不做寿,二曰不送礼,三曰少敬酒,四曰少拍掌,五曰不以人名作地名,六曰不要把中国同志和马、恩、列、斯并列”;在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中央提出“必须经常从思想上和组织上进行反对腐化堕落现象的斗争,经常把不可救药的腐化堕落分子清除出党”;在开启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保障党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以制定和执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破题,与时俱进深化纪律建设、作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我们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推进党的纪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各项部署,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更加自觉地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以实际行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治本之策落到实处。

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就要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中央在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中强调,进一步明确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这些要求,都特别强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首先就是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时刻绷紧旗帜鲜明讲政治这根弦,在大是大非面前、在政治原则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永远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就要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自律,自觉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坚持从政治上严格要求自己,增强纪律意识、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精神境界、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保持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坚守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以严明纪律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纪轩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