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以“廉情抄告单”推动画好“两个责任”同心圆

发布时间:2024-12-31 09:09:48   来源:昆明市纪委监委

“现将您分管单位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抄告给您,请按照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加强领办督办、调度推动,带领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投入更大精力,全面固强补弱,确保工作实效。”近日,石林县一名县委常委收到来自县纪委监委的“廉情抄告单”。

为推动同级监督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有效推进各级“一把手”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构建全面从严治党层层有分工、级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石林县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向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抄告主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办法(试行)》,从功能定位、适用情形、工作流程等方面对廉情抄告制度进行规范,有针对性地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协同贯通。

围绕“抄告什么、谁来抄告”,县纪委监委将抄告内容划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重点工作要求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等7大类,结合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机构在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整治、信访举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考核评估、上级反馈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职责分工向对应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联系)领导进行抄告。

为确保廉情抄告的质量,县纪委监委从严把关廉情抄告单的制作审核,对抄告主题、内容、情形、格式等进行规范,统一模板,严格履行审批备案程序。涉及整改事项的,同步制发整改通知书,反馈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时限,提出整改要求,并向整改责任单位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抄送。截至目前,共向同级县领导发出廉情抄告单14份,通报问题53个,提出整改建议28条。

廉情抄告不仅要精准通报问题,更要做好后续跟踪督办,确保反馈的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按照“谁办理、谁制发、谁跟踪”的原则,县纪委监委建立整改回告闭环机制,由具体承办部门对整改情况跟踪监督、抽查验收,实行动态更新、销号管理,对回告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依规追究整改责任单位和部门有关人员责任。

“收到廉情抄告单后,主管(分管)领导通过约谈、提醒等方式,点对点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据石林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由于整改责任单位在回告前需向主管(分管)领导汇报整改情况,多一道审核把关,整改质量显著提高。

“廉情抄告制度是推动同级监督形成习惯、走向深入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定期开展廉情抄告工作情况综合分析和效果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成效,改进不足,持续推进监督成果运用。”石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槐庆元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