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成案率不高、案件查办效率较低等难点,今年以来,景谷县探索任命审计局副局长为巡察组“不驻组副组长”,通过介入巡前、巡中、线索移交后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深化“巡审”联动贯通,实现边巡边移、边立边处,同向发力、同题共答。
近日,景谷县供销社李某某等3人因违反廉洁纪律,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的问题被处分。该案从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到移交立案查处仅用时20天,是该县充分运用“不驻组副组长工”作机制推动问题快查快处的生动实践。
巡察启动前,结合云南省统一组织开展的供销系统专项审计调查,任命县审计局副局长担任“不驻组副组长”,商请县审计局提供被巡察党组织的审计情况、审计报告等资料,列出需重点关注的问题清单,为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提供坚强保障。
“刚才指出的这几个问题与审计发现的是同一个方向,并且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建议巡察组再继续扩大范围,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深入发掘……”在问题线索研判会上,审计副组长对下一步巡察方向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巡察过程中,巡察组通过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谈话了解、实地走访和受理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围绕“四个聚焦”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状况。根据发现的典型问题和突出问题,邀请审计副组长进行研判分析,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信息共享、力量共用。
同时,巡察组与审计人员同步对复杂、敏感问题进行“巡中”会商,提出需要双方重点关注的事项,共同收集固定证据、补充完善材料,联动处理发现问题,防止线索流失。
“以前都是在巡察结束后才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时间较长,有些问题线索还需重新梳理。现在有了审计副组长,相互借力、相互印证,切实提高了巡察质效。”景谷县委巡察办主任表示。
下一步,景谷县委巡察机构将继续总结提炼,加大边巡边移边处力度,强化“巡审结合”成果运用,通过巡审整改同步督导、双向共推,共同督促被巡审单位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李姗 || 责任编辑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