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反映雷某某的问题失实,现为其澄清。”近日,龙陵县纪委监委到该县某局召开澄清正名会议,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雷某某澄清正名。
月前,龙陵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反映雷某某不认真调查群众投诉问题的举报。该信访举报反映内容具体、指向明确,承办人员及时向该局了解情况,按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经谈话核实并查阅相关证据资料,未发现存在问题,对该检举控告予以了结。
“我们身处基层,在一线工作中难免‘得罪人’。失实举报一旦处理不当,容易寒了基层干部的心。为了让干部放下心理包袱,不被诬告陷害‘束缚手脚’,我们在经过审批并征求干部本人同意后,采取会议形式对雷某某予以澄清正名。”龙陵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介绍。
此次澄清会议的召开,一方面为被反映对象卸下了心理“包袱”,消除了不利影响,旗帜鲜明地体现了“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护航”的导向。一方面也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检举控告,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鼓励其相信组织、依靠组织,配合做好了解核实工作。
严惩腐败是担当,澄清正名也是担当。龙陵县纪委监委深入推进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严格落实“一信双查”制度,始终将开展澄清正名和诬告陷害查处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全过程。把澄清正名工作与落实干部激励机制以及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结合,坚持“谁承办、谁澄清”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把握开展澄清工作的范围和流程,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法规为准绳,灵活采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等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恢复名誉。
同时,为巩固澄清正名效果,龙陵县纪委监委以“澄清正名+暖心回访”持续做好澄清正名的“后半篇文章”。建立澄清正名数据库,依照“一人一对策”量身定制回访方案,通过电话回访、单位走访、定期约访等方式,开展跟踪回访激励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状态、工作表现等,并及时与被诬告干部所在党委(党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等进行沟通,确保干部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等资格审查环节不受影响。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县共为9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持续为真干、敢干、实干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增强党员干部敢做善为的“底气”。
“下一步,将以纪检监察干部‘三访’工作为抓手,深入乡镇集市和村组宣传检举控告受理范围、举报渠道、举报人权利义务以及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等信访举报知识,引导群众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参与信访举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错告、误告和诬告陷害行为。”龙陵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李转凤 马斯婷 || 责任编辑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