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维西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我们收到您的一份实名检举控告材料,按照规定,现在需要向您核实相关情况,请您如实告知……”
“经核实,确认该信访件为实名检举控告件,我们将按程序受理并转相关部门办理,后续办理情况将由承办部门向您反馈。”
这是维西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向实名检举控告人开展实名核实、告知的日常工作场景。
一直以来,维西县纪委监委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实名举报办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将信访件的受理、处置及结果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充分保障实名举报人权利。规范信访件办理,强化实名举报件办理质效,提高群众满意度。
“信访,一头连着群众、一头连着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任务重大、职责重要,要当好群众的‘贴心人’,让‘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更舒心、安心、暖心。”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谈到信访工作时表示。
按照惯例,收到实名检举控告件后,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第一时间联系举报人,核实其个人真实信息及相关情况,并及时告知其检举控告件受理情况,进行事前告知、事中沟通、事后反馈,让群众及时知晓调查进展情况,吃下这颗“定心丸”,一定程度上避免群众在不明原因等待中重复举报、越级上访行为的发生。
同时,建立实名举报办理工作台账,对信访件的批转时间、承办部门、承办人、办理进展、处置结果及答复反馈情况等逐一详细记录,按月与承办部门对账,更新办理进展情况,做到流向清楚、责任明确、适时跟踪督办,进行全程监管,规范实名检举控告件的办理、反馈和答复工作,着力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雀仕娇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