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核查人的基本信息材料不全面、事实材料运用不充分、证据闭合不到位……”为推动审查调查工作精细化规范化,近日,澜沧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向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下发了《审理工作提示》。
澜沧县纪委监委制定完善《审理提示制度》,结合政策法规解读,针对条规引用不精准、文书制作不规范等薄弱环节,综合上级业务部门案件质量评查、“一案一分析”等相关工作,通过工作提示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工作监督制约、审核把关的职能作用。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各“室组地”移送审理的案件中程序和实体方面不规范的问题明显减少,案件质量明显提升。
“梳理总结审理提示时,我们会再次全面系统学习党纪法规,进一步提升审理专业能力。同时,变‘要求’为 ‘提示’,我们改变了以往会议督促、口头敦促的方式,与案件承办部门沟通更加密切,配合更加通畅,能更好地履行案件审理工作的监督制约和审核把关职能。”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介绍,《审理工作提示》内容涵盖事实证据、定性量纪、手续程序等审查调查中易出问题的环节,通过举一反三,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统一执纪执法标准,是该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规范办案工作的常用“说明书”。
“《审理工作提示》为我们提供了具体实用的操作说明,对强化意识、规范操作程序、定性量纪、党纪条规和法规适用等方面有很大帮助,下次再遇到共性案件就能更快速高效办理。”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表示,《审理工作提示》对提高业务能力有实质性的帮助。
此外,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加强日常释纪释法,及时汇总上级文件、权威文章、指导案例,就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涉案财物管理等规定发布指导意见,打造审理业务指导“小贴士”,实现即时业务提示,持续推进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确保案件质量过硬,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县将继续在提高案件质量上下功夫,通过多点发力、多方联动,不断规范监督执纪行为,使案件办理质量迈向新的台阶。(罕珊 李婉倩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