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健全“1+1+N”接访制度 做实做细信访举报工作

发布时间:2024-08-21 09:23:30   来源:德宏州纪委监委

“各位老乡,我们是市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大家有什么问题可以向我们反映。”

“大哥,您放心,我们就是专门来听诉求、帮忙解决问题的。您今天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经认真记录下来了,我们会严格按照程序认真核查后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在瑞丽市畹町农场社区,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摆摊设点”,一边“吆喝”着吸引来往的群众,一边对前来反映问题的群众耐心地讲解着。这是瑞丽市纪委监委下沉一线,走村进寨收集社情民意和问题线索,做深做实做细信访举报工作的生动实践之一。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坚持“走出去,全员接访”“走下去,领导包案”“走进去,联合反馈”的工作思路,健全“信访室日常接访、领导班子带队下访接访、其他干部全员参与接访”的“1+1+N”接访制度,站在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下访接访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接访的人员、内容、时间、接待流程等作出详细规定,推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按流程规范开展接访工作。

创新打造全天候“不打烊”基层信访举报服务模式,搭建“直报点”,畅通举报渠道。依托乡镇(街道、农场)纪委设立“一线接访室”,将基层的信访举报工作由乡镇的接待点延伸至村(社区)信息收集点,每个村(社区)纪检委员担任廉情监督员,将群众诉求和反映的问题及时报送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信访室认真研判梳理后,迅速“派单”到有关纪检监察室,及时将问题解决在“家门口”。

同时,结合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领域专题,做好信访举报问题的分类处置和跟踪问效,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清单式”跟踪督促,明确专人督办,准确把握群众矛盾诉求和关注焦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分流办理,确保案件办理无拖延、无遗漏,做到对信访举报件精准研判、精准流转、精准管理,防止重复举报边清边积,保持力度持续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做到案件真查清、问题真解决、群众真满意。

针对重点疑难信访举报件,由领导干部进行包案。包案领导“既挂帅也出征”,研究分析案情,约访疏导信访举报群众,督促指导信访举报件办理,协调相关部门后续办理,啃下重点疑难信访举报件“硬骨头”,推动实现承办人不敢懈怠、举报人不能诬告、信访举报件不必多投的良好局面,让信访成为群众“信任之访”。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领导包案7件,已经办结6件,正在办理1件。(付如香 周小清 || 责任编辑 黎鸿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