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用好“室组地”协作小专班 护航“一方山水”

发布时间:2024-07-12 10:11:14   来源:昭通市纪委监委

“自从安排专人管理垃圾清理以后,再也看不见满地的白色垃圾了,现在河周围非常干净。”近日,家住鲁甸县龙树镇照壁村的赵大叔对前来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说起石龙河周边环境的改变,喜笑颜开。

前不久,鲁甸县纪委监委“室组地”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协作小专班在龙树镇实地走访时,有村民反映石龙河周边垃圾堆积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通过蹲点调研、下发工作提醒单、约谈提醒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方式,督促龙树镇和相关职能部门立行立改,在3日内完成了垃圾清除,并在全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治理行动,整改9处环境风险隐患点,以实际行动守护好绿水青山。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政治监督职责,强化“室组地”协作联动监督机制,成立专项监督检查协作小专班,紧盯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将环保领域专项监督与耕地保护、乡村振兴等领域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分类型、分重点进行“点对点”精准监督,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与高质量发展。

“我们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充分整合监督资源,加强与环保、农林、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对接,深挖环保问题线索,建立问题台账、整改台账、问责台账,严肃整治环保意识淡薄、责任落实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促进监督成果转化为行业治理效能。”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已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6次,走访沿河(湖)群众50余人,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2个。

为打通堵点、痛点,该县纪委监委紧紧扭住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清单这个“牛鼻子”,厘清各级各部门职责边界,贯通整改责任链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协同不深入等问题,通过集中分析研判、下发问题反馈函向当地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反馈,督促抓实整改。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问题,要求明确牵头单位和其他责任单位,进一步压实责任、凝聚合力。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近年来查办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扎实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通过约谈“一把手”、下发纪检监察建议、推进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等方式,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跟进监督,不断强化运用‘室组地’协作联动监督机制,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对破坏生态行为‘零容忍’,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舒丹 || 责任编辑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