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请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真实、部门预算项目编制不准不实等问题……”古城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在古城区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调度会上提出。
近年来,古城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从抓组织领导、进度落实、关键环节、源头治理四个方面,长效常态监督推动,助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走深走实。
抓组织促责任压实。由分管领导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全面负责对古城区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整治工作的专项监督。按照2024年度“清廉云南”建设部署要求,围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任务,结合2023年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2024年工作安排及任务清单。细化措施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压紧责任链,画好“路线图”。加强协同联动,把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区委巡察重点之一,与巡察监督形成整治合力,确保专项整治有序开展。
抓进度促工作推进。不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把“清源行动”推进情况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重点,以问题为导向,督促财政、发改等职能部门聚焦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紧盯资金监管中的“关键事”“关键人”,对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情况等进行专题研究,全面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提出改进推动具体措施。
抓关键促措施落实。通过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调查走访等方式,开展2019年以来“三公”经费和差旅费报销情况专项检查,发现涉嫌违规报销“三公”经费和差旅费问题37个、“三公”经费和差旅费审批手续不规范问题590个,清退资金1.28万元,给予提醒谈话6人。要求全区各预算单位对2023年以来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财务会计行为三项重点任务7个方面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中发现2个单位存在的4个方面问题,持续监督确保整改到位。督促区财政局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通过一体化系统,实现预算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申报的申报、审核、管理同步,目前,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2次,评估结果均向社会公开。
抓源头促整治成效。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机制,2023年以来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古城区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等6份文件,进一步规范全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堵塞制度漏洞,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长效机制。监督推动全区优化预算单位核算管理体制,设立古城区国库支付中心,对12家预算单位进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同时,全面推广运用“公务之家”开展差旅业务申报、审批、报销,截至目前“公务之家”注册率、激活率均达到100%。督促区财政局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平台运用,对古城区20%的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专项清查盘点,真实反映固定资产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下一步,古城区纪委监委将继续保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努力巩固提升‘清源行动’工作成效,持续释放更多监督治理效能,为‘清廉云南’建设贡献好古城力量。”(杨韵辰 王元春 || 责任编辑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