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合作社刚卖出去6000多斤的黄精,合作社又活起来了,大家的信心都回来了……”贡山县独龙江乡龙元村村民龙建华高兴地说道。
2020年12月,贡山县先后在独龙江乡投入了370多万元的涉农整合资金用于发展林下种植黄精产业,龙元村成立了3个合作社推广种植黄精。但是由于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部分合作社组织管理不规范,导致产业效益发挥不明显,群众反映突出。
为切实解决问题,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成效,保障群众增收,2023年以来,贡山县纪委监委把护航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管理问题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县纪委监委发现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项目实施后疏于管理,致使苗木成活率低下,且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只管种植不管销售,农户自行销售的渠道不多,群众增收效益发挥并不明显。
针对发现的问题,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向相关单位发出工作提醒函,督促其开拓思路、加大招商力度,规范运营管理。
收到工作提醒函后,独龙江乡党委及时协调补苗补植,并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管理、技术培训,定期调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采收工作。同时,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运行廉洁风险高的问题,该乡深刻剖析原因,分析研判后决定全面推行“村财乡管”制度,由乡财政所统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使用进行全面监管、审批监督、记账管理。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及独龙江乡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域问题线索进行提级办理,同时派出一个专项工作组对该乡村集体经济、农民合作社领域发展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明察暗访。截至目前,累计提级办理问题线索5件5人,提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9个,推动整改15项,初步达到了强内控、堵漏洞、防风险的效果。
在压实责任的同时,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提级监督”,通过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下沉“蹲点”监督、“背包进村”走访、开展“送廉进村”活动等方式,主动上门收集问题线索,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管理,管住基层微权力。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42个,移送问题线索14条,立案5件,其中给予党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2人。(李光梅 || 责任编辑 张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