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单位存在的差旅费报销不规范、财政票据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到位,下一步建议继续对内控制度加以健全完善……”日前,古城区纪委监委第一执纪监督组对各单位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
去年以来,古城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紧扣监督职责,压实主体责任,多管齐下,以高质量监督助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见效。
聚焦项目任务清单罗列的突出问题,区纪委监委靶向施治,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以第一执纪监督工作组为监督主体,与区财政局专题会商,督促成立工作专班,围绕虚假编制预算骗取、套取财政资金,“多头申报”套取挪用财政资金,“多头投资”项目“搭车混用”财政资金等方面,制定印发《丽江市古城区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整治工作方案》《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方案》,通过参加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推进会和分析研判会,进一步压紧压实财政部门主体责任。同时,督促区财政局通过加强业务培训,规范“三公”经费和差旅费管理,2023年组织开展全区各级各单位业务培训3次,各乡镇财务合规知识培训4次。
区纪委监委一体推进问题查处与制度建设,查缺补漏,建立健全各类财务管理制度,补齐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短板。2023年先后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古城区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古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不断提升全区机关单位“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和公务接待、商务接待的规范性。
该区纪委监委以省委巡视整改为契机,成立7个工作组,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2019年以来“三公”经费和差旅费报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累计发现涉嫌违规报销“三公”经费和差旅费问题37个、“三公”经费和差旅费审批手续不规范问题590个、超年初预算(或上年决算)执行“三公”经费情况89项,涉及涉嫌违规报销经费单位18家,共计清退12797元,给予提醒谈话6人。
该区纪委监委持续加强与巡察的联动监督,将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区委巡察重点之一,对2023年启动的三轮区委巡察中发现的被巡察党组织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内控制度建设不到位等问题,反馈各党组织进行整改。此外,在对五届区委第二、第三、第四轮巡察的15个党组织巡察整改成效评估过程中,同步开展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各党组织强化内控制度建设意识,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钱的良好氛围,助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纪委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清廉古城’建设,出实招、谋实策,全面整治行业领域‘堵点’‘痛点’,着力打通‘梗阻’,不断推动行业领域系统整改,最大限度释放监督治理效能。”古城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王元春 杨韵辰 || 责任编辑 王文锦)